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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路線抗爭的結合 逐步把民主逼出來
Wednesday, May 11, 2011
“在香港這個歷史上十分微妙的『圍城偏安』的格局下,若以群眾運動來爭取革命性的政治改革,是未來民主政治運動和改革的模式,它將會使主流社會和群眾疲累、嫌棄和疏離民主。所以,我們要充分了解市民的心態、意願和環境的局限,方能把握契機,爭取勝利。” 持久戰和量變論的論述 2010 年6 月23 日,民主黨在立法會內支持了曾蔭權的政改改良方案,令方案得以通過。當時,在民主派內,這個決定是甚具爭論性的。較激進的民主派指摘民主黨違背選舉承諾(爭取2012 雙普選),出賣民主,亦有民主派政黨,指摘民主黨的決定是極不恰當,破壞了團結,而達不到爭取民主的效果。
 
從6 月至8 月期間,民主黨受到了激進派的圍攻和辱罵,我亦經歷了自從政以來,30 多年來最大壓力的日子。然而,在備受嚴厲衝擊到現時政改通過後的今天,我堅信自己的判斷和抉擇是正確無誤的,至今仍然無悔無愧,因為我相信,民主黨是在堅持民主理念的同時,能清醒、理智地掌握客觀形勢,了解現實的局限,體會社會大多數人的期望和感受,而作出了克制、踏實和負責任的決定。
 
這個備受爭議和質疑的決定,確是成功地使香港的政治發展,突破僵局,跨前踏進一步,為未來的政治運動和發展鋪下基礎。 有人指出,縱使這個2012 年政改改良方案是有所得,但不足以彌補民主派因此而付出的沉重、深遠的代價,這就是泛民主派可能從此被分裂了!我認為,這個觀察和分析未能觸及問題的本質和核心,把因果本末倒置,因為香港民主運動兩條路線的競爭早已存在,但這會否變成你死我活的惡鬥,則在乎領導者的民主胸襟和包容意識,以及參與者能否接受多元化的運動策略。
 
民主運動可以有分歧而不分裂,民主派運動可多元而團結,以和而不同、並肩奮鬥的態度繼續爭取,這才是問題的核心和關鍵! 其實在2009 年,社民連和公民黨發動五區公投運動時,倡導者已明顯地高舉民眾力量的旗幟來挑戰專制的權威(特別是中共的專政)。這是一個以意識形態和道德理念為基礎的抗爭模式,除了不少民主派群眾外,亦自然得到「死硬反共人士」和一批反權威、反建制的「80 後」青年的呼應和支持,聲勢浩大、氣吞牛斗。當時,鼓吹以「五區公投」和「街頭抗爭」的人均懷有浪漫的激情,要運動在社區中遍地開花,然後結成烈火,持續一波接一波、一浪比一浪地衝擊政府,摧毀其管治權威和意志,從而迫使政府讓步,全面接受民主派的訴求。
 
這個模式的行動,其實是基於一種從下而上的「革命思維」,雖然推動者可能是希望以非暴力的群眾運動作為主軸,來達至「革命性」的成果,但其革命性的特質可從兩方面確定: 1.群眾運動雖以非暴力方式開展,但策動者會進一步以「不合作」、「公民抗命」或「阻礙社會秩序」來向政府施壓,這令政府需以執法手段再施加武力應對,從而變成武力解決的結局,包括武力的驅散、逮捕、檢控和判刑入獄等。 2.運動者在群眾情緒高漲之際,自然要求一步達到目標,一夜間促成權力關係改變和權力轉移的格局,這將使當權者與運動者難有對話、妥協的空間,雙方關係墜入一個爭取我勝你敗的博奕格局中。
 
所以革命性(包括以非暴力)的群眾運動,便會變成一個「不成功、便成仁」的悲壯情景,而當權者很多時亦感到無後退之路,只有垂死反抗、背水一戰。這是革命性群眾運動的格局。 但革命性的群眾運動,無論是暴力的、半暴力的或和平的,縱使迅速帶來權力的徹底改變,但能否有效重建理想的新秩序和制度,卻是另一回事。一旦當權者倒台,革命者上台,卻可以是新瓶舊酒的另類專制,人民白白流了血,歷史上這樣的事例,不勝枚舉,這亦是任何推動革命性行動者所需慎思的!
 
然而,從政治現實的角度分析,單靠群眾性、非暴力的革命模式來達至政治的民主,在香港這個政治格局中,我相信是沒有成果的。正如本人早前所講述,在香港這個「圍城偏安」格局中,大部分香港市民均傾向於一種安逸性和無力感,覺得除非把持大局的北京政府最終願意和接受改變,否則怎樣衝擊本地的特區政府亦無濟於事。香港不如羅馬尼亞、突尼西亞或埃及,因為我們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權,所以政治運動有其限制,但與此同時,香港這個獨特的歷史格局亦有其特有的空間和地位,我們必須對此掌握,才能發揮深遠和有決定性的影響。
 
我認為,決定香港爭取民主改革的策略和方式前,需要對香港的一些更深層的認識,才能把握大局: 1.在回歸前的百多年,香港與中國大陸的政治一直有著微妙的互動影響,例如香港是辛亥革命的其中一個策動基地,1895 年的廣州起義失敗,主要是由於當時的港督把香港革命活動的情報向廣東總督傳達,以至革命因泄密而失敗,其後15 年,孫中山因滿清政府的反對而多年被港英政府拒絕進入香港。在1950 年代, 港英總督楊慕琦的改革計劃(YoungReform)亦因中國的反對而告吹。
 
後來,港英曾希望引進「八八直選」,相信亦是因為中國的強烈抗議而觸礁。但與此同時,香港很多時是中國專制政治壓迫下的避難所。數十年來,不少大陸同胞為自由而進來香港,國民和共產革命在被打壓時,不少革命志士亦來港避難。 至回歸前發生八九民運、六四屠城事件,香港發起多次聲援全國的民主運動,有百萬人上街響應,其後香港亦成為拯救民運人士逃離大陸的「黃雀行動」的基地,數以百計的著名民運人士和學生領袖都曾來港再轉往西方國家尋求政治庇護。
 
2.雖然香港多年來都有著反專制和抗共的民間社會,但在回歸前中國政府卻從未計劃突破圍城、解放香港;在回歸後,中國對香港仍然採取相對十分容忍的態度。若以內地的標準看,在香港觸犯了「煽動顛覆判國罪」的人真是車載斗量、數之不盡了。其實在1949 年,當共產主義革命有席捲世界的氣勢時,百萬解放軍卻止步於深圳河,使這個由不平等條約產生的「英佔地」繼續存在。1967 年,文化大革命中「革命派」瘋狂蹂躪神州大地之際,毛澤東最後亦冷靜地指令要維持香港的現狀,不會提早收回香港,而投身香港六七暴動的左派,包括工聯會,最後亦因在港進行武鬥而被港英鎮壓。其後香港聲援八九民運,以至末任港督彭定康不理北京反對,推行「違反基本法」的政改,中國亦只口伐而沒有動手干預,讓英國平穩地完成150 年的殖民地統治。
 
3.回歸後,香港在言論空間基本上是相對自由的,(雖然面對龐大的國家機器,以無形之手做統戰,言論自由和空間存有萎縮的危機),每年六四的燭光集會和泛民主派舉辦的遊行;支聯會以至一些在中國是「非法」甚至是被定性為邪教的組織,如法輪功,均可以在本港舉行合法的活動,這都顯示了香港是整個中國大陸最自由的社會空間。香港的特殊地位使香港成為保護政治異見人士的基地,亦維護了不為大陸專制者所包容的自由進步思想和人文價值觀。客觀上,香港確實包容了一個在思想、言論上的「抗共基地」和反專制的民間社會。
 
4.中央長期以來要容忍和珍惜香港這個自由而有「顛覆性」的社會,是基於其巨大的經濟價值(包括重要的金融服務和資訊的傳播),及所涉及的政治意義,包括中國恪守中英聯合聲明、落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承諾,及向台灣展示其包容的政策( 雖然這對吸引台灣回歸來說, 至今毫無說服力)。
 
5.但在回歸十多年後的今天,港人應清楚了解:
 
a. 香港爭取民主的對手,不是特區政府和特首。事實上,在現有制度下產生的特區管治班子是沒有獨立的政改意志的,香港民主派的對手是在北京管治整個中國的中共中央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
 
b. 香港的民主運動若只向著特區政府,而完全漠視中共所領導的中央政府,是完全脫離現實的。因為中央在《基本法》上設有多個關卡來確保在必要時可以操控特區,這包括: i. 《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權 ii. 中央對特區主要官員的任命權 iii. 中央可以對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iv. 中央對特區政改的批准權
 
c. 中央政府對香港可以採取很多懷柔的政策,使香港在經濟上受惠;中央可以繼續容忍香港人進行顛覆性言論和表達的自由,而不加干預;中央甚至可隨時撤換在香港極不受歡迎的官員,如董建華,但卻絕對不會在制度上輕易放權。
 
d. 香港市民當然知道要向北京爭取民主是談何容易,所以一般市民雖然願意支持民主(如以投票方式或透過民調的表達),但卻不大願意付出很大的代價來爭取民主,因為他們對成果不大樂觀。 回歸後,人大常委先後在2004 年和2007 年兩次釋法,先後否決07/08 和2012 年雙普選,但參與兩次「反釋法遊行」的人數只有數千或僅及萬人,這反映了市民的心境,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涉及和北京爭權,猶如與虎謀皮;然而,2003 年七一遊行,多達50 萬人上街,反對23 條立法和董建華的惡劣管治,情況則完全不同,因為這直接涉及市民害怕失去珍貴的自由,港人無後退餘地,須挺身而出。最後,從北京便撤銷23 條立法和撤換董建華來平息民怨。
 
我們便知道,市民亦有一定影響力,但這只限於具體的本地政策,而不涉及特區憲制權力架構的改變,亦不能消減北京對香港的政治管制權。 運動者純粹以浪漫激情來宣示道德的信念(ethic ofconviction),是可以理解的。在任何時代中,政治運動總有其道德信念。但從另一角度看,要在政治運動中取得成果,道德信念固然是必須的,但卻並不足夠。運動者需要有理性的政治判斷和務實的群眾組織能力,使運動能長期結合社會整體的利益和期望,這便需要一種道德的責任感(ethic of responsibility)。
 
我認為,在香港這個歷史上十分微妙的「圍城偏安」的格局下,若以群眾運動來爭取革命性的政治改革,是未來民主政治運動和改革的模式,它將會使主流社會和群眾疲累、嫌棄和疏離民主。所以,我們要充分了解市民的心態、意願和環境的局限,方能把握契機,爭取勝利。
 
結合多元抗爭路線系列.三之一】 刊於《明報》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