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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港渡海泳的夢想
Friday, March 23, 2007

政府計劃於下星期三將未來十年的排污費增幅,以附屬法例的形式提交立法會審議,用作支付淨化海港計劃的營運開支。從環保角度出發,筆者原則上支持淨化海港的構思及以「污染者自付」原則以改善海港水質,筆者認為在概念上不單可以達到由污染者支付污染成本,亦可間接透過收費的機制,形成經濟上的誘因,促使市民減少污水的排放,從而達致保護環境的目的。但對於政府未肯承諾同時落實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中,有關生物處理污水設施的工程,筆者卻有不同意見。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曾指出,如果立法會通過相關附屬法例,以及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工程(興建深層管道將港島區污水送往昂船州及擴建昂船州污水處理廠)能於2013-14年竣工後,維港渡海泳有望復辦。但據筆者了解,第二期甲工程完工後,本港的污水仍只能作初級的化學處理,屆時維港及荃灣區泳灘的水質,包括大腸桿菌含量、非離子氨氮及溶解氧等,仍未能符合相關要求。政府亦承認,由於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工程將所有污水集中於新界西地區排放,致令荃灣區泳灘的水質急劇下降而封閉。  

 

九十年代中,負責規劃本港污水處理的專家已提出,只有透過生物技術處理本港的污水,維港的水質才能完全符合衛生標準。綜觀外國甚或內地省市,採用生物處理污水已成趨勢。但本港政府卻要到2010年才檢討是否有需要落實第二期乙的工程。明顯本港政府在處理  事實上,今日本港的污水處理問題遲遲未能解決,可追溯至淨化海港計劃的前身——「策略性排污計劃」。由於該規劃本身有多處缺陷,致使將軍澳及柴灣部分地區有沉降現象,以及出現政府與承建商因工程「爛尾」的訴訟。最終政府於1999年中止策略性排污計劃,及後才推出現時的淨化海港計劃。  

 

筆者相信大部分市民不能接受在增加排污費後,維港的水質仍未能達標。筆者認為,要令維港水質完全達標,唯一的方法是政府同時進行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乙工程。  

 

根據政府提供的資料顯示,第二期甲工程的建造費為80億,而二期乙則為115億。在庫房充裕及去年錄得大額盈餘的情況下,政府實不應吝嗇百多億的建造費。加上過往幾年,政府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方面的支出持續下降,每年亦不足290億之數。去年只花了278億,而來年預算更只有255億。筆者認為,無論從改善維港水質或製造更多就業機會的角度出發,政府都應該同時開展第二期乙的工程。加上若以7-8年的時間攤分120億的工程費用,每年不過是多花十多億元,以現時政府的負擔能力來說絕對足以應付。  

 

上次舉辦維港渡海泳已是1973年的事,筆者十分期待這項渡海泳的盛事能重現香江,更重要的是,維港一向是本地的象徵,如政府未能給市民一個潔淨維港,又如何說服市民支持新的排污收費計劃?

 

同刊於2007年3月23日文匯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