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政府低估盈餘 應修訂預算案
Friday, March 03, 2006

四十一是一百九十六的百分之幾? 這大概是一條小學五年級的數學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一定懂得,答案是20.9%。如果曾特首說,要扣減馬局長的薪金至原來的20.9%,馬局長一定不會高興;香港人也一樣。四十一和一百九十六有什麼關係? 說來話長!今年三大政黨──包括民主黨──都要求財政司,將薪俸稅回復至零二/零三年未加稅前。當時政府因財赤而加稅,現在經濟好轉,而坊間都估計政府今年的盈餘約為一百億至二百億元,應有能力減稅、扶貧。

 

但財政司上週公佈預算案時,卻預計即將於三月底完結的零五/零六年度只有四十一億元盈餘,其後政府又指一眾預測盈餘過百億的專業人士,沒有掌握政府的收支,暗示坊間的估計不準確。四十一億元盈餘,有如一個月入一萬元的普羅市民,每月扣除開支後只有二百元,的確不算多。故此,部份輿論、會計師、學者等都認為預算案措施恰當。 不過,事情卻峰迴路轉:政府剛於本週二公佈,截至一月底,政府在本財政年度共有一百九十六億元盈餘!與政府上週公佈的四十一億元,差了一百五十五億元,而且股市暢旺,印花稅收入超標,即使政府在二月和三月有赤字,相信也只是輕微。

 

筆者本月中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要求政府削減薪俸稅時,已估計政府今年的盈餘,約為一百五十億元。筆者當時在立法會,也警告馬時亨局長不要如去年般「造數」,低估盈餘、高估赤字。 事緣去年財政司提出預算案時,估計去年的帳面盈餘只有一百二十億元。由於零四年出售債券,故扣除債券收入後其實有赤字。筆者在立法會質疑政府造數,馬時亨局長卻含混其詞。筆者有此質疑,皆因去年二月底,庫務署已公佈,截至一月底為止,政府有帳面盈餘二百廿四億元,比政府估計的一百二十億元高出很多!由於財政年度最後兩個月政府有較多收入,故此時的盈餘額大致能反映政府在三月底完結的財政年度的財務狀況。結果,四月底政府公佈臨時年結時,便宣佈有帳面盈餘二百一十四億元。

 

政府基於四十一億元的盈餘額,企圖令公眾相信政府財政情況欠佳,接納政府一份不減稅、不扶貧的無為而治的預算案。但假如盈餘並非四十一億元,而是一百九十六億元──差不多是原來預計的五倍,市民肯定不能認同這份守財奴預算案。 一般來說,政府最能掌握其收入和開支,而且財政司在預算案公佈時,已是二月底,故該年大部份的收入和支出情況大致上定下來,可是,今年已是連續第四年政府的「修訂盈餘/赤字」的數據,與實際盈餘/赤字差距接近一百億元,而且每次都是「高估赤字、低估盈餘」,難免令人懷疑。到立法會通過了預算案,政府再公佈真實的盈餘超標時,議員再也追不回預算案,超額盈餘便「袋袋平安」地放在庫房,讓香港的財金官員在外眩耀其三千億儲備的輝煌成就,市民卻繼續為此付出代價。 筆者撰文當日,報章一角有一宗法庭新聞,指一間上市公司前主席在八十年代做假帳,訛稱公司有盈利一千九百萬元,被法庭判囚入獄十九個月,不禁概嘆。

 

同刊於2006年3月3日文匯報

作者: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