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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用不完 為何要徵銷售稅?
Wednesday, March 01, 2006

財政司司長在農曆新年一句「心想事成」,令市民對減薪俸稅的期望高漲!當然,預算案公佈後,過去幾年一直與政府「共度時艱」的市民,當然會失望。財政司司長在預算案中,展望未來五年政府共有盈餘約九百億元,令財政儲備由約三千億增至三千九百億元,增幅三成!有盈餘的意思,即使是政府收得的稅項,根本用不完。既然用不完,為何要徵? 有論者認為香港的收入不穩定,所以要「積穀防饑」。但請看看我們積了多少穀,可以防多久的饑。

 

零五年十二月底,政府共有七千四百億元儲備:約三千億元為財政儲備、四千四百億元為外匯基金的累計盈餘。累計盈餘不是用於支持港元,而是金融管理局多年來用外匯基金投資所得的利潤,同樣時屬於香港市民的。七千四百億元即是多少? 政府一年的開支大約是二千五百億元。即使經濟壞至政府在三年內完全沒有收入,我們也可以繼續運作而不受影響。 新加坡也如香港般有儲備,但新加坡的外匯儲備量,也與香港差不多,可惜該政府不肯公佈政府的財政儲備數目,故我們無從比較。九七年,新加坡政府的整體預算高達五十三億坡元,但自零二年起,其基本帳目一直有赤字:由十四億坡元至三十二億元不等。

 

「積穀」必然有代價。當然,如果政府善用儲備,為香港市民投資獲回報,從而減少稅款也是好事,但是,金融管理局去年只為政府的儲備,帶來3.1%回報,與定期存款的回報差不多! 民主黨一直認為政府毋須有太多儲備,足夠政府十二個月的開支,即約二千四百億元已足夠,這是政府也同意的。但財政司還要在未來五年,將儲備增加至政府十七個月的開支,為什麼呢? 既然政府用不完收到的稅款,又有超額儲備,政府如新加坡般,即使制訂一份輕微赤字的預算,還富於民也無不可。

 

還富於民可以有很多方式:減稅,做好基建、教育、醫療,扶貧都可以考慮,但政府似乎只為得到一些評級機構的掌聲,而犧牲了市民的福祉。 既然政府用不完收到的稅款,為什麼還要開徵銷售稅?

 

同刊於2006年3月資本雜誌

作者: 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