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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消委會加快處理與雷曼兄弟倒閉事件有關投訴
Monday, August 24, 2009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表示,他認為消費者委員會處理,與美國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倒閉有關的投訴進展相當緩慢。雷曼事件發生接近一年,但仍然未有一宗個案進入司法程序向銀行追討賠償,消委會表現令人失望。甘乃威促請消委會加快處理有關投訴,並盡快安排投訴人採取法律行動向銀行追討損失,及協助股票掛鈎票據(ELN)、星債Constellation及精明債券的投資者,和被界定為專業及經驗投資者的迷你債券苦主。

 

甘乃威今天與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召開會議,了解消委會處理與雷曼倒閉事件相關投訴的進展。甘乃威引述劉燕卿表示,自雷曼倒閉事件發生以來消委會共收到11.919宗與事件相關投訴和2,691宗查詢。至今消委會成功調解1,169宗個案,有關投資額約3.5億元。消委會收到121宗個案,申請動用消費者訴訟基金進行法律行動。劉燕卿表示希望可以成功協助苦主入禀法院向金融機構追討賠償,但有些投訴人在入禀前已撤銷案件,類似個約有20多宗。到目前為止有一位投資了股票掛鈎票據(ELN)的投訴人未能與銀行和解,並與消委會簽署了確認文件繼續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損失。

 

案件已交由資深大律師處理並安排入禀法院。甘乃威引述劉燕卿表示會在很短期內將此個案入禀法院。另外有兩宗與雷曼迷你債券有關個案正等候投訴人決定是否繼續採取法律行動。消委會希望盡快展開訴訟,但不能估計確實時間。 劉燕卿又指出,由於消委會法律部只有兩位律師和一位文員,消委會要外聘大律師分析個案。消委會聘請大律師時遇困難,因為部份大律師已代表銀行處理與雷曼迷債有關事務。

 

另外大律師在研究個案時會需要投訴人提供一些資料,而有關資料需要向銀行索取,銀行需要一段時間才可提供。消委會已外判了約15宗個案給大律師作深入研究,其中一半是迷你債券,另一半是信貸掛鈎票據和股票掛鈎票據。 甘乃威同時要求消委會研究消費者法例,如何保障苦主和解後仍然可以獲法律保障,向監管機構提供投訴資料,因而不會被銀行訴訟,因為很多苦主與銀行和解後因協議內容所限,不能夠向第三者透露協議內容及不能再投訴。劉燕卿回應表示可以考慮,研究在和解完成後,有關被投訴機構可強制向消委會提供資料,以便消委會了解投訴者的情況。

 

甘乃威說,消委會任務是保障消費者權益,但事件爆發至今消委會表現令人失望。行政長官已經表示政府可投放大量資源處理雷曼迷債事件,所以促請消委會投入更多人手和資源處理個案。他促請消委會在二至三個月內,完成研究全部申請訴訟基金個案,是否可以入禀法院向金融機構追討賠償。劉燕卿表示已向政策局申請2千萬元,包括聘請人手加快處理訴訟個案及以備訴訟時的法律費用。

 

立法會議員  甘乃威

日期 :200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