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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監管售樓書內容
Friday, July 17, 2009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今約見房屋署署長陳鎮源,就近期私樓樓盤的售樓書內容出現誤導資料及資料不足的情況,要求政府加強監管,以保障準買家能獲得充足及準確的資料下才作出購買決定。李永達指出,以今晚開售的領都樓盤為例,早前發放給公眾的售樓書,內有地標式跨海大橋及架空鐵路,且予人直達樓盤的感覺,但跨海大橋仍未興建,鐵路並不直達樓盤,售樓書內的位置圖亦未有詳列附近有地鐵站位置。

 

相反,樓盤東南面約850米外有政府新界東南堆填區的公共設施,則沒有在最初的售樓書內標示。他對港鐵公司作為樓盤的發展商,竟然同意售樓書的內容,表示驚訝。 李永達補充謂,現時很多售樓書內的位置圖及分區規劃大綱圖極之細小,難以清楚閱讀,一般讀者亦難以解讀規劃大綱圖內的專有名詞,難以充份掌握樓盤附近的公共設施及未來規劃發展。 此外,銀湖天峰的售樓書內,地契及公契重要條款沒有中文版本,只列出英文版本,一般準買家未必能清楚明白重要條款列出小業主需要付的責任。

 

因此,李永達建議政府應加強規管售樓書的內容及研究設冷靜期:

1. 訂出更詳細的售樓書標準要求,包括加大售樓書內的位置圖及分區規劃大綱圖的面積、要求展示樓盤附近更大範圍的資料,市區、新市鎮或新界樓盤可有不同標準要求,如2公里、5公里等,使圖則清晰可見,讓準買家可以充份掌握樓盤附近的公共設施及已知的未來規劃發展,以及規定地契及公契重要條款必須有中文翻譯版本。

2. 在發展商派發的銷售刊物上,清楚示明「售樓書」及「廣告」字眼,讓準買家容易辨識,以參考「售樓書」的資料為準,不易被誇張的廣告圖片或設計圖片所誤導。

3. 仿效購買保險有冷靜期的做法,研究為銷售樓花設冷靜期,讓置業人士經地產代理十多分鐘游說簽訂臨時賣買合約之後,可有多些時間考慮是否取消賣買而不用損失所有臨時訂金。

 

發言人: 立法會議員 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