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決議案修訂應予寬鬆處理 李永達對立法會主席裁決表示遺憾
Monday, December 08, 2008

立法會主席今日就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就《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第2號)公告》提出的擬議決議作出裁決,認為李永達的擬議決議案不合乎規程,李永達對裁決表示遺憾。裁決的文件指出,擬議修正案並無規定政府須透過公告指定外傭徵費的生效日期,因此超出了規管附屬法例條文的權力。

 

但是,民主黨認為,政府在處理很多議題時,未有廣納民意,而立法會的權力有限,議員只能透過修訂法例反映民意,因此立法會主席在處理議員的修正案時,應宜寬鬆處理,以便各議員在重大問題上可作公開討論,表達意見;若主席認為立法會議員的修正案有不當之處,則可透過提供法律意見,協助議員修改其修正案,使擬議的決議案更為完善,而並非將修正案否決,抹殺議員修正案可供討論的空間。

 

李永達提出修正案的原意,是希望可藉此全面取消外傭徵費,減輕市民的負擔。即使政府日後認為有需要重新向外傭僱主徵收外僱徵費,也須先通過立法會的審議,以確定重新收費的必要。這種做法一方面減輕現時社會對外傭徵費的爭議,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在實施徵費前可充分諮詢民意。但立法會主席今次卻因為技術問題而否決該修正案,這樣無疑令政府在日後打算重新徵收外傭徵費時可繞過立法會,不需要徵詢公眾的意見。

 

政府在2008年11月12日提交《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第2號)公告》予立法會省覽將減免徵款數額至0元的時間延長,為期5年,並且把徵款數額於2013年8月1日起回復至400元。李永達擬議決議案旨在規定徵款的數額回復至400元的實施日期,須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指定並經立法會批准。

 

立法會議員 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