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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婦女餵哺母乳的權利 增設育嬰間
Wednesday, December 12, 2007

民主黨李永達議員於今天在立法會提出以下動議︰ 鑒於現時本港政府及公共機構樓宇、大型商場及食肆一般均沒有設置育嬰間,對餵哺母乳的婦女造成困擾,並迫使有些母親在廁所內餵哺母乳,影響嬰兒的健康,本會促請政府正視婦女餵哺母乳的權利,研究立法或修改法例,強制規定新建及現有的政府及公共機構樓宇、大型商場、百貨公司及大型酒樓設立育嬰間及方便餵哺母乳的設施。

 

我們建議當局應速訂整體母乳育嬰的推廣政策,加速培訓醫護人員,並立法強制規定新建及現有的政府及公共機構樓宇、大型商場及食肆等設立獨立的育嬰間及方便餵哺母乳的設施,並停止派免費奶粉,加強監管奶粉廣告,並在社會上廣泛宣傳母乳育嬰的重要性。 早在99年6月30日,其時本黨的何敏嘉議員已在立法會提出“推廣母乳餵哺”的議案, 並提出增建 “育嬰間” 對促進餵哺母乳的必要性。而其時的衞生福利局局長霍羅兆貞則曾向議會承諾,會“締造一個市民大眾均瞭解並尊重母乳育嬰的社會環境”。

 

可是現時政府及公營機構幾乎絕無設立育嬰間,政府顯然已將當年的承諾拋諸腦後! 因此, 我們要求: 1. 特區政府發揮帶頭作用, 定下日程表於政府及公共機構設育嬰間。例如:港鐵車站、公園、社區中心、文娛中心等。 2. 立例規定公共設施、大型商場及食肆等, 須設有育嬰間。 3. 政府也應該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做好宣傳推廣餵哺母乳的工作; 掃除「集非成是」、甚至歧視母乳喂哺的觀念。 讓公眾了解母乳育嬰的合理性,尊重餵哺母乳的權利。 4. 加強監管奶粉商的宣傳手法及贊助私家診所的做法,保障「母乳優先」的地位,符合《成功母乳餵哺十項要點》要求及由世界衞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頒布的《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

 

民主黨婦女委員會主席 梁淑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