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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租金封頂 保障公屋居民
Wednesday, June 13, 2007

政府今日提出恢復二、三讀《房屋(修訂)條例草案》,設定新租金調整機制,以公屋住戶入息指數變化訂定租金加減幅度,上限為百分之十,取代原先法例中規定公屋加租不可超過整體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百分之十。現有規定於1997年通過,是避免房委會可無止境加租,給公屋居民設定加租封頂保障。

 

新機制下,房委會須因應公屋住戶的入息增減而加減租金,雖然新機制設有加租幅度上限,不可超過百分之十,但保留現有封頂機制,對房委會將有多一重關卡,規限房委會只可在整體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超過百分之十的時候,才能啟動加租機制,根據公屋住戶入息指數變化加租。 為配合新調整機制,房委會將於8月1日同時全面減租11.6%,並接納民主黨建議,同意放寬現有租金援助措施,使租金佔入息比例超過18.5%(現時要超過20%),或入息少於輪候入息限額七成(現時要少過六成)的住戶也可申請租援,減租25%至50%。 新租援措施下,家庭入息一萬元住戶,若現時交1,900元租,可申請減租25%,只需交租1,425元,實際的租金佔入息少於15%。

 

若4人家庭的入息為9,000元,現交租金1,800元,可申請獲減租五成,只需交租900元,實際的租金佔入息只有10%。若3人家庭的入息為7,500元,現交租1,200元,減租五成後,只需交租600元,實際的租金佔入息只有8%。新租援政策亦豁免92年前舊樓毋須搬遷,搬遷條件亦限制於同區及租金較原單位租金少20%的單位。

 

新措施一方面令所有公屋住戶即時減租11.6%,另一方面讓低收入家庭有更好的減租保障,減輕他們的租金壓力。民主黨既支持新調整機制,讓居民可受惠於減租及新租援保障,亦支持保留現有封頂機制,給公屋居民多一重保障。

 

 

觀塘區議員 羅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