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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日本剝削二戰受害華人索賠權利
Friday, April 27, 2007

致:日本首相 安倍晉三 先生

 

抗議日本剝削二戰受害華人索賠權利對日本最高法院今日裁決1972頒報的中日聯合公佈和1978年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已取締了中國人民的個人對「二戰」戰爭罪行的索賠權,我們感到十分憤怒,並表達強烈的抗議!

 

這個裁決既不符合國際人道法和人權法的原則,亦無理地推翻了多個日本地方法院的決定。 中日兩個和約是兩國根據和平友好原則所簽訂的,中國政府無意﹝亦無權﹞代表國民放棄個人索賠的權利,這是中國政府在多次以公開表明的官方立場。日本最高法院這個裁決是等同日本國單方面解釋中日條約,漠視中國的強烈異議。我們認為日本高院這個裁決是違反國際法,背棄公義和人權的政治決定。

 

中國民間向日索賠運動不會就此終結,我們將團結國際社會和日本國內的正義力量,繼續全力爭取日本政府 (1) 以書面形式經日本國會通過,向中國和亞洲戰罪受害人謝罪; (2) 以立法通過設立賠償基金向受害人賠償。 日本一天不道歉不賠償受害人及其遺屬將持續爭取下去,直至公義得到申張為止!相信中國政府繼續行使否決權阻止日本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以表示日本國違反不公義的行為不為國際文明社會所認受。

 

民主黨

香港二戰史實聯席會議

保釣行動委員會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