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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道路安全 私人草案十項建議
Sunday, November 12, 2006

近月,本港發生多宗涉及貨車倒車時的致命意外,共造成六人死亡。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認為,鑒於政府在連串事故後仍堅持須作公眾諮詢才進行立法程序,他將會向立法會提交私人條例草案,修訂現行的《道路安全規例》,包括立法強制貨車必須安裝倒車視像裝置(閉路電視)及附有警告字句的發聲裝置等。

 

另外,鄭家富表示,該私人條例草案還會包括增加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罰則,以及規定違例駕駛扣分達九分以上的司機需強制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加強司機警惕性,以確保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鄭家富指出,該私人條例草案中包括:

1)強制貨車安裝倒車視像裝置(閉路電視);

2)倒車警報裝置中須附有警告字句;

3)增加關於倒車的條款,對違例司機進行定額罰款;

4)於有潛在危險路段實施人車分隔;

5)加重違反車輛構造及保養的罰則至最高罰款兩萬元及監禁一年;

6)增設禁止倒車路牌,將某些狹窄路段劃為禁止倒車區域;

7)違例駕駛扣分達九分以上的司機需強制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8)增加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罰則至監禁十年及最少停牌五年;

9)增加酒後駕駛的罰則,除罰款及監禁外,初犯者須停牌最少三個月,再犯者須最少停牌三年;

10)降低申請駕駛執照需提交身體檢查報告的年齡至五十五或六十歲;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暨民主黨交通政策發言人 鄭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