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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全面交代德信事件始末(公開信)
Thursday, March 02, 2006

主席:

要求全面交代德信事件始末

 

鑑於有房署外判承建商德信建築公司工程進度嚴重延誤,持續未能遵照合約規定,房屋委員會需罕有地收回三個公屋建築地盤。收回合約令三個工程的完工期較原訂完工期延遲11至18個月,黃竹坑邨的居民的搬遷因此受到影響,而外判工人亦受欠薪困擾,要求房委會破例墊支。由於事情重大,而事件一直由房委會屬下的建築小組委員會(建築小組)跟進,本人要求 閣下能交代下列問題:1. 建築小組是甚麼時候開始得悉德信的工程出現問題,有甚麼跟進行動; 2. 建築小組曾召開過多少次會議處理德信事件,當中有甚麼決定; 3. 建築小組是在那一次會議決定不立即收回德信的地盤,所持的理據為何?當時會議上委員就這個問題有否作出投票?若有,結果如何;若沒有,會上有沒有委員提出異議或保留的意見?若有,為何他們的意見不被重視及採納; 4. 建築小組甚麼時候又改變主意,決定收回地盤,理據為何; 5. 建築小組如何處理德信事件的善後工作,包括黃竹坑邨的居民的搬遷問題、外判工人欠薪問題、以及把工程重新招標事宜; 6. 由於事件複雜及涉及問題很多,已超出了建築小組的工作範圍,主席會否考慮把事件提交予房委會大會討論? 佇候示覆。

 

李華明

房委會委員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