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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富最高工時草案等候主席裁決
Wednesday, November 09, 2005

民主黨勞工政策發言人鄭家富議員上月去信立法會主席,要求范太就鄭家富草擬的最高工時草案 是否涉及政府政策進行裁決,現正等候政府當局的回覆。

 

根據基本法74條規定,如議員提交的法案涉及政府政策,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鄭家富 草擬的工時私人草案 – 2005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今年7月已取得法律草擬專員的書面同意,並先後向經濟發展及勞工局葉樹劏局長、張建宗常任秘書長,與經濟及就業委員成員介紹 草案,讓社會各界對草案有更深入的認識。

 

鄭家富於今天的立法會會議上,修訂民建聯陳婉嫻「最低工資,標準工時」的動議,促請政府立法訂定最低工資,與立法規管工作時數及計算超時工作津貼的標準。 民主黨對於最低工資的立場一向是支持研究設立行業或工種實施最低工資,初期先在飲食業、零售業、保安和清潔工人等工資較低的工種實施,以解決當前在職貧窮、貧富懸殊日益惡化等問題。民主黨認為陳婉嫻原動議只促請當局採用沒有約束力的形式來規管工作時數並不足夠,所以加入立法訂立工時的字眼,保障僱員權 益。

 

立法會議員 鄭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