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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要求行政長官履行憲制責任出席答問會回應港區國安法質詢
Friday, June 12, 202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上月底決定,授權常務委員會制定港區國安法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在當地公布實施。行政長官昨日透過行政署回信,拒絕應邀到立法會回應涉及港區國安法的質詢。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指,近日不少政府官員接受媒體訪問已就立法甚至執法提出不少意見,認為如果立法涉及國家層面,更應該在正式、憲制的場合,為人大常委會向全港市民交代詳情、搜集及整理意見,全面反映市民的關注。民主黨今去信特首要求她履行憲制責任,出席答問會就港區國安法接受議員質詢。

 

胡志偉指,特首出席答問會收集意見、回應民意授權議員就港區國安法的質詢是應有之義,沒有在立法會討論下只透過立法會主席表達立法會的意見絕對不能接受。他表示,香港人清晰反對國安法,批評林鄭月娥拒絕提供正式渠道讓市民表達立法的反對意見,不願意聆聽香港人聲音,藉不作為、不作聲的做法打壓反對聲音。他又指,中共以謊言意圖欺騙全世界不會得逞,各國政府已起疑慮,紛紛表達對港區國安法的關注,認為國安法必然損害香港兩制下的特質,影響深遠。

 

涂謹申則批評近日不少政府官員就港區國安法「亂咁噏」,一方面對外聲稱未有詳情拒絕回應議員質詢,另一方面則唱好國安法,警方更會成立新部門執法為國安法作準備。他又稱日前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指港區國安法只針對一小撮人,但從港台、教育界、公務員被政治打壓的事件可以看到「大話穿哂煲」。他認為現時林鄭月娥拒絕出席答問會是擔心留下紀錄,使反對意見不能表達,在沒有辯論、沒有投票、沒有紀錄下,「立法會差過人大,連人大都不如」。

 

黃碧雲指,基本法第43條列明行政長官須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是雙重問責的憲制要求。她指現時林鄭月娥拒絕出席答問會收集議員及市民意見,沒有向香港市民負責,只淪為中央傀儡,有違憲制責任。

 

鄺俊宇指,林鄭月娥自今年1月後,再無到立法會出席答問會,直斥林鄭月娥「龜縮」。他根據議事規則第8條指行政長官應就政府工作,答覆立法會議員向其提出的質詢;而第14條亦容許立法會主席免除14天的預告期,林鄭月娥應履行憲制責任,以最快時間就港區國安法出席答問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涂謹申、鄺俊宇、尹兆堅、林卓廷、黃碧雲、許智峯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