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八達通)處理客戶資料的手法,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八達通將市民個人資料轉至其他公司作推廣用途,此事除了涉及市民私穩的保障及企業的社會責任,亦反映了一個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在壟斷電子儲值支付服務市場的情況下,是否能隻手遮天,避過特區政府及相關機構的監管,做出泄漏市民的私隱牟利的行為。 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於2010年7月26日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聆訊會議上,承認在過去4年半內曾向6個商戶出售近200萬個人八達通、自動增值及日日賞客戶的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從中獲取4,400萬的盈利。
而在今日(7月27日)上午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特別委員會上,八達通公司以不能違反商業協議而單方面公布合約內容為由,拒絕向委員會提供詳細的出售資料。民主黨對八達通公司的做法感到非常不滿,並且質疑身為八達通大股東的港鐵公司是否一早知悉事件。 隨著電子貨幣漸趨普遍,八達通卡成為大部份市民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根據八達通公司的資料,現時市面上流通的八達通卡超過2,000萬張,超過240萬客戶參加了八達通日日賞計劃。若八達通公司或其股東(如大股東港鐵公司)可以任意使用所屬客戶的個人資料,甚至透過出售資料而圖利,市民的私隱豈會得到保障。此外,現時八達通卡可以說是一門「獨市生意」,市民沒有其他的選擇,就算知道被侵犯私隱,亦無能為力,因此港鐵公司應該開放電子收費系統,讓香港市民可以有更多選擇。
民主黨今日(7月27日)到港鐵總部請願,要求港鐵公司: 1.以大股東的身份跟進八達通出售客戶個人資料事件,並立即公開及詳細向公眾交代涉及的帳目款項內容; 2.澄清過去4年有否參與或知悉八達通公司出售客戶資料事件,並且從中獲取利益。此外,有否使用過八達通公司的客戶資料作任何用途; 3.盡快開放電子收費系統,讓香港市民可以更多選擇。
立法會議員兼民主黨交通政策發言人 黃成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