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政務部副部長胡志偉議員今天聯同民主黨多名區議員和成員,並帶同不良營商手法的受害人,包括:金融銷售、瑜珈、電訊等多個範疇,遊行到中環政府總部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代表請願。 胡志偉促請政府在所有預繳式消費實施冷靜期,並且把金融服務和地產商銷售樓宇納入保障消費者法例監管範圍。 較早前政府公布「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立法保障消費權益」公眾諮詢文件。政府建議冷靜期只適用於渡假屋合約,和推銷員在消費者工作地點或住所達成的交易,其他預繳式服務如美容和瑜珈等則不強制性實施冷靜期。政府又建議保障消費權益法例規管範圍,不包括金融服務和地產商銷售樓宇。
冷靜期
胡志偉指出,政府建議只在時光共享使用權、長期度假產品,以及以非應邀形式到訪消費者住所或工作地點期間訂立的合約,實施冷靜期,範圍太狹窄和不足以保障香港消費者的實際需要。他認為,其他投訴較多的行業如美容、瘦身和瑜珈課程等行業,也應該實施合約冷靜期。訂約方面應該擴展至任何場所、任何銷售形式和各類服務的長期合約。
地產
他續稱,不同意政府早前推出的規管地產發展商銷售一手樓的行政措施,「9招12式」足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說法。因為「9招12式」措施只提高了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透明度,並不能夠防止如天匯事件的懷疑虛假交易,和捆綁式銷售住宅單位推高個別單位成交價的問題。因此民主黨建議政府把發展商銷售住宅物業納入消費者保障法例的規管範圍內。
金融
胡又指出,目前規管金融服務的法例往往要對被投訴對象作出刑事檢控,成功定罪的門檻極高,而且受害消費者亦未必可以因而獲得賠償,所以消費者保障新法例應涵蓋金融服務。較早前政府建議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處理消費者有關金融服務的投訴。民主黨建議政府參考其他經濟發達國家如英國的做法,成立具備調查、仲裁和執行判決的金融申訴專員,來處理有關金融服務的投訴。
發言人: 民主黨政務部副部長 胡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