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提出「九招十二式」監管一手樓銷售的建議,地產建設商會初步表示大致可執行,民主黨促請政府與商會盡快商討後訂出具體新指引,但商會指引始終欠阻嚇力,過往違規事件亦沒有任何罰款懲處。民主黨促請政府應積極考慮立法規管,設定不同程度的懲罰性措施,以收阻嚇之用。為打擊樓花炒賣活動,政府應積極研究恢復部分以往打擊炒賣樓花的措施,包括禁止完成樓宇轉讓手續前轉售,增加投機炒賣者的風險。新指引方面,首張價單須提供更多單位售價,以大型樓盤為例,應至少為獲批預售樓花單位總數的五成,以提供更多銷售單位供市民選擇。
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李永達指出,根據現行指引,發展商只須在開售前24小時公布首批可供出售單位的至少20%或20個單位的售價(以較高者為準),例如最近開售的名城,雖然項目獲批預售1,360個單位,發展商仍可於首張價單只公布20個單位售價,其後價單更沒有任何規定,可逐少公布,營造「供應有限」、「樓盤暢銷」的印象。 李永達認為,項目獲批預售單位總數就是項目可供出售的單位數目,新指引應以此為基準,計算首張價單須公布的單位數目,以名城為例,即首張價單應公布至少688個單位的售價,減低發展商囤積單位,分多次加價加推。 對於規定發展商在出售任何數目的單位給任何人士時,須在3日前公布有關價單,民主黨十分支持,以讓市民有更多時間考慮單位是否物有所值。而除了把售樓書及每張價單上網外,亦應把整份地契和公契上網,讓準買家詳細考慮購買物業後所需負的責任。
民主黨並促請政府提出進一步措施,例如縮短買賣合約紀錄公布時限,由五天縮短至簽署買賣合約的翌日內公布,並包括累售單位數目,每日更新,加快公布正確的銷售數字,讓公眾更快得悉準確訊息,減少受市場傳言誤導。網頁資料並應包括買賣完成交易日期,讓公眾得知交易是否真的完成,若有出現「撻訂」而取消協議,亦應一目了然。 政府亦應考慮容許買家可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最後階段就買賣成交進行錄音,錄下買家提出問題及代理回應的資料,避免日後無憑無證,以及修訂臨時買賣合約的標準格式,加入物業的實用面積及其他面積等基本物業銷售資料,讓買家有更大保障。
發言人: 房屋政策發言人兼立法會議員 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