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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未能保障私有產權 民主黨促盡快檢討強制拍賣條例
Thursday, March 18, 2010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今午召開記者會,回應早上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女士就立法會通過降低強制拍賣土地的申請門檻的言論。涂謹申認為政府誤解香港的業權制度,只著重土地的重新發展,忽略土地上樓宇業權會因為強制拍賣而被侵奪的問題。 有意見指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一直沿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處理大廈相關的問題,故強制重新發展土地利用同樣的方式是非常合理。涂謹申指出,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多是大廈的維修管理,而由於這些問題並不牽涉侵奪業權,故利用「少數服從多數」方式決定的問題不大。

 

然而,在決定大廈是否應該重新發展時,會同時出售多數人和少數人的業權,若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迫使少數人出售資產,少數人的業權便遭侵奪,這便違反《基本法》內保障私有產權的條文。 以香港的業權制度而言,業主除擁有土地某一個百分比的不分割份數以外,更重要的是擁有一個單位。

 

當一幢大廈內有多個不同的單位時,儘管每一個業主共有該地段的不分割份數,但他們卻非共有同一個單位。當土地被強制重新發展時,即使少數人不願意出售單位,在地段上大廈的每一個單位也會被迫出售和清拆重建,少數人由此失去他們的單位,他們的私有財產也因此被侵奪。

 

《基本法》第六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會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因此涂謹申強調,只有基於重大的公眾利益,例如公眾安全或樓宇維修狀況會危害公眾時,才能啟動強制拍賣的機制,否則,政府應保障少數業主的單位擁有權。同時,他促請政府盡快檢討條例,以完善現行機制。

 

發言人: 立法會議員兼民主黨規劃及地政政策副發言人 涂謹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