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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歡迎地產建設商會 接納建議修訂售樓書內容
Wednesday, October 07, 2009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今公布新指引,要求推銷樓花的銷售資料要分開兩本:售樓書及宣傳刊物,並對售樓書內容增加規範及規定大廈公契及政府租契重要條款須有中文譯本。民主黨歡迎商會接納民主黨早前提出的建議,作出有關修訂,提供更準確的售樓資料,惟可惜設定售樓冷靜期的建議仍未被採納。
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李永達表示,雖然商會接納建議,修訂新指引,規定售樓書不可載有宣傳性的設計意念圖片,有關圖片須載於宣傳刊物內,但他認為發展商應盡量採用物業所在地及周圍環境的實際相片作宣傳,才能給準買家清晰概念物業所在的具體環境。 至於售樓書的內容,雖已有改善,但位置圖及分區大綱圖所覆蓋物業附近範圍的規定仍未有改善。民主黨建議若物業座落在市區,物業1公里範圍內的社區及影響環境的設施必須列載,而新界區則擴大至物業的2公里範圍內。 此外,李永達建議仿效股票買賣時須進行錄音的做法,於樓花賣買的最後階段,就代理與準買家確認賣買交易過程進行錄音,以加強監管銷售樓花過程,更好地保障準買家。
房屋政策發言人 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