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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促政府審慎考慮會展第三期擴建計劃及貿發局角色
Wednesday, September 09, 2009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經濟及公共事業發言人李華明先生表示,由於灣仔會議展覽中心第三期擴建計劃牽涉到龐大公眾利益,民主黨認為政府必須就會展第三期是否應該擴建、由誰擴建、擴建選址和如何經營,作全面考慮和諮詢,確保擴建計劃能夠帶來最大的經濟及社會效益。另外政府亦需檢討香港貿易發展局作為一個公營機構,在會展業的角色和營運方式,確保貿發局能在促進本港出口貿易作出更大貢獻。
會展是香港主要的展覽館和會議中心。二十多年前貿發局與新世界簽訂的管理合約中的「無競爭權」條款,訂明貿發局和新世界兩方都不可以在88年會展落成後的40年內,與其他機構聯合發展除灣仔會展以外的會展業務,將雙方互相「束縛」。原本是避免雙方利益受損的條款,日後竟變成讓新世界獨攬整個會展管理權的根據。會展是法定機構貿發局的資產,而且由政府免地價和注入現金資助興建。因此會展管理權必須經過公平、公開和公正的程序來選擇管理公司,而且管理合約亦必須保障公眾利益。民主黨促請政府如果會展第三期擴建計劃落實,整個發展過程必須公開招標,和保持良好透明度讓公眾可以監察。
政府亦需要認真檢討本港會展業的發展策略。政府動用公帑23.5億元興建位於機場旁的亞洲國際博覽館仍然有發展空間。為免公帑投資的會展基建設施閒置甚至惡性競爭,政府要協調亞博和會展兩個場館。民主黨亦質疑是否需要興建會展第三期。
此外政府亦要檢討貿發局在會展業的角色。貿發局於1966年根據《香港貿易發展局條例》(第1114章)成立,目的是促進、協助和發展香港與香港以外的地方的貿易,尤其是出口;就發展局認為可達致香港貿易增長的任何措施向政府作出其覺得適合的建議。貿發局在本港會展業非常活躍,是其中一個最大的展覽會舉辦商,市場佔有率達到約40%。舉辦貿易展覽會成為貿發局最主要收入。來自貿易展覽會和其他展覽的收入由1999/2000年度的6.7億元,平穩增長至2008/09年度的12.43億元,佔總收入的比重由43.81%增長至62.81%。
過去曾經有參展的本港中小企表示貿發局舉辦的展覽會攤位租金太昂貴,亦有舉辦展覽會的公司投訴貿發局舉辦的展覽會與民爭利。因此民主黨促請政府和貿發局,檢討貿發局作為一個公營機構在會展業的角色及營運模式,確保中小企有機會藉參加貿易展覽會向國際市場推廣產品,和促進本港會展業發展。
最後民主黨亦要求政府規劃會展第三期擴建時,詳細考慮灣仔北的交通。因為目前灣仔北的交通負荷非常沉重。如果會展第三期在灣仔運動場現址興建,必會大幅增加區內的人流和車流,令人擔憂屆時灣仔北交通情況。
民主黨要求政府:
a) 研究協調亞博和會展,善用現有的會展基建,避免浪費現有資源;
b) 研究是否有需要擴建會展第三期,和會展第三期帶來的經濟效益,避免會展基建設施過剩;
c) 如果會展第三期擴建計劃落實,政府必須保證個發展過程公平、公開和公正,展覽館管理權必須公開招標;
d) 研究如果會展第三期擴建計劃落實,政府是否把會展第三期業權交給貿發局。因為如果業權由貿發局擁有,貿發局與新世界協議中的「無競爭權」條款,將會使新世界繼續管理會展第三期。如果貿發局發展會展第三期,政府需要求貿發局和新世界撤銷「無競爭權」條款,作為貿發局發展第三期的先決條件;
e) 研究會展第三期對灣仔北的交通影響;
f) 檢討貿發局在會展業的角色和營運方式。
發言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經濟及公共事業發言人 李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