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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港區政協插手特區事務 嚴重影響高度自治
Friday, March 13, 2009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

曾先生:

邀請港區政協插手特區事務 嚴重影響高度自治

最近有報章報導,中聯辦副主任黎桂康先生於3月10日在北京舉行的港區政協小組討論會席上表示,中聯辦與特區政府達成「十點協議」或共識,容許港區政協參與特區政事,包括委任合適政協人才做公職或向他們頒授榮譽獎章,特區政府在禮儀上給予他們照顧、提供活動場地、若特區政府官員到內地視察時,可找政協委員陪同。 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註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各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政協是中國政治體制的一部份,中央政府一貫的政策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皆不插手香港內部事務,而港區政協過往亦只對國家事務發表政見。若改變這政策,讓政協在香港擔當重要角色,明顯與基本法和中央的政策不一致,我們強烈反對這建議,因為這是干預特區事務。 港區政協是中央政府欽點的產物,沒有認受性和公信力,在特區政府的架構內,沒有任何角色。若讓他們如政協主席賈慶林先生所言:「要在特區社會及政治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只會令特區政府的施政受到這些非民意代表的制肘,嚴重影響特區政府的高度自治。 我們促請特區政府當局盡快向市民和立法會交待,澄清這些協議是否存在,及有否與中聯辦達成共識,實施以上的安排。 肅此奉達,並頌 政祺!

 

民主黨主席 何俊仁

民主黨副主席 劉慧卿

2009年3月13日

 

副本呈: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