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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豪庭非唯一特殊情況 民主黨促劃一政策 公開檢討所有私人土地上的公共空間
Wednesday, December 03, 2008

民主黨今午召開記者會,回應政府呈交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關於私人發展項目內提供公眾設施的文件 (下稱「文件」)。該黨規劃政策發言人李永達表示,政府所指港灣豪庭是唯一特殊情況的講法並不恰當,因為現時也有不少公共空間也在私人物業範圍內,但公眾難以使用這些休憩空間,政府應將這些個案一併考慮,並交由區議會和公眾作公開討論,以訂立一個清晰的豁免政策。

 

評審標準欠缺透明度 民主黨稱,文件內提出共五項原則,以供政府考慮是否豁免土地契約內有關讓公眾使用私人土地上的公眾休憩空間的規定,但該黨指政府並未有基於這些原則公佈詳細的評審標準,使公眾無法得知政府實際上以什麼準則決定賦予豁免土地契約規定的權力,以及其他個案不符合評審標準的原因。 民主黨指出,港灣豪庭並非是惟一擁有公眾休憩空間的私人住宅,現有的私人住宅的範圍內也有不少公眾休憩空間,有些建於私人住宅的平台,也有位於私人土地的地下位置。這些公眾休憩空間的位置﹑設計﹑管理和保養也會嚴重影響公眾能否方便使用,但政府卻只考慮十二個位處私人住宅平台的公共空間個案,其中又只有港灣豪庭獲准贖回其設於平台上的公共空間,至於位處在其他私人土地上的公眾休憩空間卻隻字未提,這種做法不但可能會使公眾覺得不公,更可能會掀起法律訴訟。

 

所有涉及私人土地的公共空間個案應公開討論 民主黨認為,政府應增加透明度,公佈豁免安排的原則和評審標準,同時應檢視所有私人土地的公共空間個案,並向合資格的屋苑業主提供豁免安排,以確立清晰的豁免及回購政策。 「若政府打算以恩恤理由,准許私人住宅回購公眾休憩空間,則不應該只限在十二個私人屋苑平台的公共空間,而應該推而廣之,將所有在私人土地上公共空間的個案,全部交予區議會及公眾討論。若有個案符合評審標準,政府應該考慮讓物業業主提出同樣的豁免申請。」民主黨規劃政策副發言人甘乃威表示。 政府提交關於私人發展項目內提供公眾設施的文件將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席上討論。

 

規劃政策發言人 李永達

規劃政策副發言人 涂謹申

規劃政策副發言人 甘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