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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就梁展文事件回應
Thursday, August 07, 2008

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兼前房屋署長梁展文,獲得政府批准加入新世界集團,事件引起公眾非常關注。民主黨認為,梁展文先生退休前,有份制訂香港房地產政策,並擁有重大的酌情權,例如在擔任屋宇署署長時,作為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嘉亨灣項目的公共巴士總站不計入建築樓面。

 

雖然梁先生已退休,但仍屬管制期內,民主黨對於政府批准梁先生加入與地產有關連的財團的決定,認為並不恰當。 自從2005年,政府批准前房屋署副署長鍾麗幗女士加入恆基地產轄下的香港小輪集團,並負責當時的西九文化管理區計劃後,已飽受立法會的批評,因此,政府亦因而具體修改了《公務員事務規例》第397條,並據此發出通告予各首長級人員[1] 。 按照該通告,部門首長、職系首長、常任秘書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審批/批核退休首長級人員擔任外間工作申請時的主要考慮因素,是該項工作與申請人以往的政府職務是否有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以及申請人如從事該項工作會否引起公眾負面看法。

 

政府應該預計得到,梁先生加入新世界集團,會引起公眾負面看法,可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聽取由彭鍵基法官任主席的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政府仍然批准梁先生加入該集團,民主黨認為是政府問責官員以及諮詢委員會的判斷出現錯誤所引致,加上,今日報章報導彭鍵基和梁展文屬同班同學,這一層關係更令公眾疑慮,民主黨促請政府盡快設法補救,否則,只是進一步給公眾覺得官商勾結已成風氣,嚴重影響政府管治威信。 民主黨促請行政長官立即運用權力,暫緩執行批准梁展文到新世界集團任職的決定。我們並建議,待新一屆立法會組成後,立即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並待調查完結後,政府才決定是否准許梁先生加入該集團。

 

我們並會尋求約見行政長官,就梁展文事件互相交流意見。另外,亦會致函公務員鈙用委員會、公務員事務局及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要求詳盡解釋批准梁展文從事與地產業務有關連的外間工作的理由,而彭鍵基應該公開解釋與梁展文同學的關係是否影響了今次的決定。最後,民主黨將會協助成員提出司法覆核,交由法庭裁決。

 

[1] 公務員事務通告第10/2005號, 公務員事務局, 2005年12月1日, 檔號:CSBCR/AP/5-090-005/6 Pt. 12

 

民主黨:何俊仁、單仲偕、李永達、甘乃威、楊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