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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關注政府容許許仕仁先生成立海外公司
Friday, July 18, 2008

據民主黨了解,前政務司兼現任行政會議成員與一名商人共同持有一間海外註冊公司,計劃將來投資內地及台灣。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認為,許先生卸任政務司司長不足一年,應該向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徵詢意見。事實上,按照該委員會制訂的《主要官員須知》,包括問責官員在內的主要官員,在離任後不應從事與其任內存在利益衝突的工作或商業活動,無論這種利益衝突是實際存在、潛在或僅屬公眾印象。

 

《須知》訂明,問責官員如在卸任後一年之內,從事任何工作、出任任何董事或開展任何生意及專業事務,即使是與他人合作或合夥,均須向有關委員會徵詢意見。 有報導指由於許先生所成立的公司在這期間未有任何商業活動,所以政府認為許先生不必尋求批准。何俊仁認為如所指屬實,實屬嚴重,政府是在破壞前問責官員所應遵守的規條,事實上,是否有商業活動並不能由政府判斷。

 

如許仕仁先生可以不按《問責制官員守則》和《須知》處事,政府又放任而為,那政府是為所有現任和前任的問責官員開綠燈,容許他們在卸任後即時從事商業活動,而他們在任期間又掌握不少政府機密資料,因此,事態實屬嚴重。 何俊仁促請政府嚴肅處理此事,並詳細向公眾交待容許前官員不須遵守《守則》和《須知》的原因,以免影響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民主黨主席 何俊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