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改革巴士公司收費結構 過海線每4公里2元 非過海線每4公里1元
Tuesday, October 14, 2003

(一)   現時巴士收費制度的釐訂基礎   巴士公司是根據個別路線的營運情況、行程距離、服務性質、巴士類別及其營運成本、乘客的需求模式,和其他相類公共交通服務的收費等因素釐定各條路線的車費,這準則適用於相同路線的空調巴士及非空調巴士的車費[1]。2.現時巴士收費制度的缺點  

 

  1. a.    中途上落車 收取全費

  在現時的巴士收費制度下,對某些乘客是非常不公平。尤其並非乘搭全程的乘客而言,有時是需要付出全費或較其他乘客較高的車資。   最明顯的例子非隧道線莫屬,無論在九龍的紅磡隧道站口,或在港島的堅拿道東站上車,乘客即使只在過海後的第一個站下車,車程雖短,也往往需要付足全程車資。   另外,現時收費結構也對早階段上車而中途下車的乘客不公平,以在總站上車為例,即使在數站後或中途下車,亦往往需要付足全程車資。  

  1.  
  2. b.    分段收費的段數太少

  現時收費制度的另一個缺陷,是分段收費的段數太少。即使是過海線或較長途的路線,也只是採取三段式的收費,而一些市區線,更沒有分段收費,即使分段,段與段的收費相差也極少,甚至出現了只差一毫子的情況。   民主黨認為,既然現時的巴士收費結構未盡完善,便需加以改良。在參考了其他城市的經驗後,以距離長短作為票價釐訂的主要基礎,會更為公平合理,值得特區政府及本港巴士公司進行研究。 (其他城市的巴士收費模式可見附件)   民主黨的建議 – 按距離長短訂定收費標準   民主黨建議,除機場線及通宵線可另行制訂收費基準外,可考慮將本港的主要巴士路線分為過海線及非過海線。當乘客採用八達通繳費,可以每4公里分一段,考慮到短程線的收費最低為3元左右,我們建議將巴士每程最低收費訂在3元正,不過,過海線的訂價應與非過海線有所分別,後者的每段收費的幅度差距應較少。兩條路線的收費可考慮如下:  

 

A)   過海線 -我們建議,即使路線超過36公里,空調巴士的收費仍以18元為上限。

 

收費路段(公里) 空調

八達通 ($)

0 – 4km

3

4 – 8 km

4

8 – 12km

6

12-16km

8

16-20km

10

20-24km

12

24-28km

14

28 –32km

16

32-36km

18

36km 以上

18

 

  按此方式計算,有些過海巴士路線的收費將如下:  

巴士路線

車程距離

(公里)

現時收費(全程) ($)

按民主黨建議收費

(全程) ($)

112

13.9

8.9

8

680

32.4

18.2

18

968

37.6

20.7

18

960

41

18.2

18

 

 

B) 非過海線 - 我們建議,即使路線超過40公里,空調巴士的收費仍以12元為上限。  

收費路段(公里)空調

八達通 ($)

0 – 4km

3

4 – 8 km

4

8 – 12km

5

12-16km

6

16-20km

7

20-24km

8

24-28km

9

28 –32km

10

32-36km

11

36 – 40km

12

40km 以上

12

 

按此方式計算,有些非過海巴士路線的收費將如下:  

巴士路線

車程距離

(公里)

現時收費(全程) ($)

民主黨建議收費

(全程) ($)

6

7.7

4.3

4

68X

34

12.5

11

269D

38.7

14.5

12

 

 

民主黨認為,對整體乘客而言,按距離收費的方式將會令到車資可以更公平合理地釐訂。   民主黨認為,按現時八達通的技術,是絕對可以採用按距離長短計算巴士車資,以減少乘客多付或少付的情況。各間巴士公司應考慮在巴士車廂的上落車位置內,分別裝設閱讀八達通的收費機,以準確計算乘客所乘的距離來收取應收的車資。  

 

交通運輸政策發言人:鄭家富

2003年10月14日

 


[1] 環境運輸工務局局長就立法會口頭質詢作出的答覆,200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