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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有線不良推銷 刁難終止合約客戶 要求政府加強監管
Wednesday, June 06, 2007

民主黨於今日6月6日上午到荃灣有線電視大樓外請願,抗議有線非法及不良推銷手法,及刻意刁難不續約客戶,要求政府從速立法監管。民主黨成員毀爛一幅諷刺有線服務「無王管」的漫畫,批評有線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自有線電視失去部分足球賽事獨家轉播權,及遭其他電訊商大肆宣傳,以同類服務更平價錢搶客後,民主黨近月於各區共收到逾百宗個案,其中以葵涌邨最為嚴重,近兩個月共收到逾三十宗個案,半數為投訴有線懷疑非法/不良推銷手法,另半數為刻意不讓客戶終止到期合約。

 

非法及誤導推銷手法

民主黨葵涌總幹事林立志近月發現有線及其推銷員近月大舉出撃各個公共屋邨,為求保持原有業績及豐厚佣金,以懷疑非法及誤導手法進行推銷,下列全部由街坊的個案歸納如下:

 

1. 雖然現時大部份公屋已在地下大堂設置保安崗位,防止上門推銷及其他不法活動,但有線推銷員向保安員表示祇是與現有客戶商討合約或推介服務,實際上卻向其他單位逐戶拍門推銷,保安防線形同虛設。祇有收到住戶投訴滋擾或遭保安員巡邏時發現驅趕,方會知難而退。

 

2. 從收到的投訴個案中顯示,推銷員推銷手法層出不窮,包括: i. 冒充房屋署職員,上門為住戶檢查電視接收問題,入屋簡單檢查後卻大力推銷各類有線服務,或在門外多日向同一住戶推銷逾句鐘,直至住戶被煩擾至頭昏腦脹簽約。 ii. 由於房署為節省成本,住戶單位內的電視天線接收器全部由有線免費提供,接收器上因而印有有線標誌。此舉讓有線推銷員有機可乘,向住戶(尤其長者)訛稱房署已准許有線入屋安裝,更聲稱整個屋邨均會安裝,如不安裝日後將無法接收電視。 iii. 向長者表示免費安裝平安鐘,祇要簽署合約便可向福利機構免費申請,查實祇是簽署有線電話合約,與安裝平安鐘並無任何關係。 iv. 向住戶聲稱為特選客戶,以比其他電訊商更特惠的價錢推銷不同組合,如$170包括「電話+電視+上網」服務等,但訛稱因其中一樣服務安排安裝時間需時,因此未能同時間安裝,最終發現祇包括其中某一至兩項服務。 v. 向住戶表示祇要簽署合約便可免費使用服務,查實為推銷員先自行支付首數月合約,避免合約終止,及後客戶方才發現要支付月費。另如住戶對簽署合約猶疑不決,推銷員表示可代為支付首三個月月費,可見佣金吸引之大。

 

3. 自有線電視失去部分足球賽事獨家轉播權,及遭其他電訊商大肆宣傳,以同類服務更平價錢搶客後,終止有線電視服務潮也陸續出現,但客戶終止時卻遭有線刻意刁難: i. 取消服務專線長時間無人接聽,致無法索取終止服務表格,部分客戶反映曾嘗試致電多次近兩個月都未能打通,反而在未到期前數月致電卻因未到有線規定的「合約到期前一個月終止」而未有受理。 ii. 大部分客戶未知道要索取及交回終止合約方可正式終止,客戶服務部祇繼續推銷其他服務,而未有理會客戶要求,最終部分客戶以為已終止合約。 iii. 多次以不同方式(包括傳真/郵寄等),交回終止合約表格,有線卻指未有收到,而未能終止合約,或多交正價月費逾月,最終交由議員辦事處與有線外事部直接交涉方可解決終止合約問題。 iv. 要求客戶交回解碼器,逾期則施以逾千元重罰,並非包安裝包拆卸,令部分不知如何拆除解碼器或擔心損毀的住戶無所適從。

 

民主黨建議 1. 針對電訊及收費電視商經常無理拖延客戶終止服務的問題,民主黨建議當局研究要求收費電視及電訊商參加「消費者糾紛仲裁計劃」,制定客觀的「營運守則」,規定在合理時間內處理客戶的終止及更改服務要求。假如營運商被證實不合理拖延,當局有權對他發出譴責、警告,並以此作為考慮未來續牌事宜。 2. 當局應規定電訊或收費電視服務商,必須在消費者承諾使用服務,必先提供詳細的書面合約予消費者,讓他有足夠的時間細閱條款,保障雙方權益。同時,應研究設立相關的消費者合約「冷靜期」,當消費者承諾使用服務後,有權在服務生效前終止合約。 3. 當局應修改《電訊條例》,授權予電訊管理局審核收費電視及電訊商的合約條款,從而刪除無理條款。 4. 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把服務也包括在監管之列。  

 

李永達議員辦事處

葵涌總幹事 林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