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將於三月十四日(本周三)前往日本支持一批二戰中國苦工向西松建設公司(Nishimatsu Construction Company Ltd.)索償。該索償審訊在三月十六日於東京最高裁判所第二小法庭進行審訊和裁决。何俊仁除了聽審及參與支援西松建設中國勞工訴訟集會外,亦會跟北京人權律師康健、亞洲人權協會副主席關尚義、索償律師團及兩名出席聆訊的苦主會面,並商討和跟進案情,其後更會接受當地傳媒訪問。
對此,民主黨亦在三月三日特別去信負責審訊的日本法官,表達我們對二戰受害者索償的強烈意願和支持。而有關案件發展經過如下:
1. 98年1月,5名中國勞工及死亡勞工家屬向廣島地方法院訴訟,要求西松建設公司道歉,並賠償每人550萬日元。02年7月,廣島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西松建設公司應負法律責任,但鑒於事件發生時間已超過日本民法所規定的20年賠償請求權期限,故駁回原告賠償請求。隨後,原告向廣島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2. 04年7月,廣島高等法院否決廣島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判處西松建設公司須向原告每人支付550萬日元賠償。這是日本高院首次就中國勞工賠償訴訟案作出賠償判決。(法庭審判長的判詞認為,此強迫苦工乃違反人權,所以判原告勝數。) 但西松建設公司不服判決,隨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3. 07年1月,日本最高裁判所第二小法庭決定於3月16日舉行聽取原告和被告意見的“辯論”,而兩名幸存中國勞工宋繼堯和邵義誠將在法庭上進行作證。 二戰時,日本企業強迫我國國民做苦工,甚至強擄到日本從事各樣的苦力勞動(例如:福岡縣礦山開礦等,據日本外務省一份報告說,被擄到日本各地135個礦山和港口的中國苦工共38935人,其中6830人死於日本。)。而西松建設公司則在二次大戰時強虜中國苦工到日本廣島縣加計町水利發電廠建設工地被迫從事高強度勞動。
另外,在海南島的石碌和八所兩地所建的慰安所,也是由西松建設公司資助開業。 民主黨認為日本必須嚴格遵守於1972年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和在1988年發表的《中日聯合宣言》三個政治文件,以行動致力發展中日友好關係。
此外,我們要向日本當局特別強調,中國二戰受害者、人民和上述文件均未曾放棄要求賠償予二戰受害者。在1995年,當時的中國副總理兼外長錢其琛亦表示;「中國公民向日索償屬個人權利,政府將不予干涉。」卻非日本政府所堅持有關1951年舊金山條約以及其他牽涉結束二次大戰的條約中的條款已經解決了有關賠償事宜。 若果是次索償案件被判敗訴,乃災難性判決。這說明日方是無恥地公然違反有關條約,是未能以史為鑑,面向未來,遏止軍國主義復辟的表現。發動侵略帶給中國人民沉重的災難和無可估計的損失,而索償就是要日本政府能正確認識和對待歷史,並為侵略作出反省的落實行動。因此,民主黨促請審理索償案的全體法官能憑著良心,尊重受害者和遵守有關條約而裁定索償者得值。否則,日本只會換來更大的恥辱和歷史的詛咒。
三天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由衷地」向心靈受到創傷的慰安婦道歉,並重申日本政府秉承「河野談話」一貫立場。對安倍的態度改變,民主黨表示歡迎,可是我們認為日本必須向亞洲各國作出正式的官方書面道歉,明確承認二次大戰罪行及侵略時惡行;如南京大屠殺、731部隊、慰安婦、苦役勞工等。並向他們及死者家屬等作出合理賠償,且仿效德、美兩國賠償方法。如此做法才是真正的反省和道歉,體現人性良知的表現。 民間索償,中央政府是責無旁貸的。民主黨除要求外交部在下月溫總理出訪日本前發出聲明,重申錢其琛先生在95年的講話內容。並希望溫總理站在公義和國家尊嚴上能公開支持民間向日索償運動,表達出日本必須對二戰侵略行為向我國慰安婦、苦役勞工、倖存者及死者家屬等道歉和賠償,以還國家的尊嚴和受害者的公道!
民主黨主席 何俊仁
國事小組主席 林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