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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多市民要求立即調低公屋租金
Saturday, September 16, 2006

房委會最近建議公屋減租一成多及將建議的租金調整機制和減租綑綁在一起,要先完成制訂減租機制才願意減租。民主黨所做民調結果反映有六成多市民認為應立即減租,有近七成市民贊成減租兩成以下,對將減租與租金調整綑綁一起的做法,則贊成與反對相若,另近五成贊成保留現時公屋租金調整不高於「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一成的機制。

 

調查於2006年9月7日至12日進行,共成功訪問667名市民,當中有41.3% 住在出租公屋,有53.7% 住在自置或出租私人物業,包括居屋/夾屋/自置公屋。 65.7%受訪市民贊成公屋立即減租 民調顯示有65.7%受訪市民贊成公屋立即減租,當中住在私人物業,不論是自置或租住私人物業或是居屋/夾屋/自置公屋的市民也有5至6成受訪者贊成立即減租,只有2至3成不贊成。 金融風暴和過去幾年經濟不景的環境下,公屋居民的家庭入息持續減少,1997年後公屋租金的水平己持續超過「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一成,公屋租金卻未有減少,以紓緩基層市民的租金壓力和困難。

 

我們要求房委會立即以免租一個時期或減租的措施,補償過去經濟不景時未有減租的決定,以回應居民的合理期望及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 減租幅度方面,受訪居民較多贊成減租10-15%(有39.8%),亦有三成贊成減租16-20%,另有近兩成贊成減租21-30%。民主黨在平衡減租對房委會的影響及從過去幾年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的變化計算所得,建議減租至少15%。 若以最新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14.9%與法例所訂的10%的平均數計算,減租幅度約為16%。若以房委會用平均入息方法,用97-98年度至03-04年度居民最辛苦的時候計算,減幅應為15%。

 

而按房委會06-07年的公屋租金收入計算,減租15%會令房委會少收17.4億元收入,但若計及房委會未來幾年的居屋收入,房委會的未來收入仍會有盈餘,至2009/10年度,有近70億盈餘。 民主黨反對綑綁做法 房委會現時建議綑綁做法,即如果想減租就先要通過房委會建議的新租金調整機制,並以該機制計算減租幅度。民調顯示有37.3%的受訪者反對綑綁做法,有36.9%贊成,另有25.8%無意見。雖然整體市民對綑綁做法沒有明顯傾向,但從交叉分析的數據所見,受綑綁做法影響的出租公屋居民明顯較多反對,有46.4%反對,只有29.8%贊成,而租住私人物業的居民亦是較多反對綑綁做法。

 

根據終審法院的裁決,現時《房屋條例》中「更改租金的釐定」一詞,是就加租的決定而言,並不包括減租的決定,換句話說,房委會是可以不修例而仍可進行減租。在經濟困難時,房委會理應在符合法例要求的規限下,即時減租,紓緩基層市民的困境,拖延至今已是很不合理的。因此,民主黨認為房委會應先減租後訂調整租金機制,反對將減租與租金調整機制綑綁一起。 近五成贊成保留現時立法限制 對於公屋的租金調整機制,民調顯示有近五成(47.7%)贊成保留現時的做法,即現行法例規定公屋調整租金時,不可高過「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一成,只有近兩成表示反對,有三成表示沒意見。對於用立法方式規限公屋租金調整機制,贊成與反對的比例也是四成多對近兩成。 民主黨認為不論是否用立法方式作出規限或是用中位數或入息平均數計算,在釐訂新機制時,基本原則必須是照顧基層住戶的負擔能力,並要有一個為加租封頂的機制,保留現時的法例精神,即加租不可以高過某一個上限。 為照顧在新調整機制下困難的住戶,民主黨同時建議放寬現時的租援政策,由三級制擴大至五級制,並取消三年期限制,容許困難戶申請減租: 租金佔入息比例申請減租幅度 15%-18.5%的住戶15% 18.5%-20%的住戶25% 超過20%(即現有租援戶)50% 普通戶正常租金 富戶雙倍租

 

房屋政策副發言人:黃成智

房屋政策副發言人:張賢登

日期 :2006年9月16日

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