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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任食環署署長的七大期望
Monday, August 21, 2006

對於陳育德先生成為食環署新任署長,民主黨對署長的工作期望甚殷,希望在新任署長的領導下,可更有效地執行各項關乎環境衛生和食物安全的職能。

 

民主黨認為,自從食環署在2000年成立以來,尚有多項已承諾進行的事務尚未開始,遑論完成。我們希望,在新任署長任內,有關工作可以順利完成。下述事項為民主黨希望新任署長可以盡快完成或完善的項目:

 

1. 增加靈灰安置所數目 放寬海葬規限 隨著香港人口老化,市民對由政府提供的靈灰安置所的需求甚為殷切。每次有新或空置的靈灰安置所,亦很快售出。雖然政府已有計劃大量興建有關處所,增加靈灰甕的數目,然而,到了在2009年可能會出現短缺大約22 000 個靈灰龕的情況,而在2014年後短缺情況會再度出現。慎終追遠、敬拜先人是中國人的優秀傳統,因此,我們促請政府繼續覓合適地點興建安置所,以便解決市民的需求。最近,本港亦首次有團體在公海舉辦海葬儀式,據了解,在港海內進行海葬必須獲得海事處、食環署及民政事務署等部門同意,並同時獲得食環署署長的書面批准,才可以舉辦,事實上,鄰近地區例如上海及台灣等都積極推行海葬。我們認為,若政府可簡化申請機制,並由食環署統籌推廣海葬服務,將可大大減低公眾對設置靈灰安置所的需求。

 

2. 有效規管寵物火化服務 目前,政府並無提供寵物火化服務,造成私人的寵物火化服務大行其道,如果能有效規管此服務,避免影響鄰近居民及環境,提供這等服務可有效解決愛護動物人士的需要。可惜,現時政府並無一套有效的規管制度,寵物火化服務公司仍可在工/商業大廈提供此等服務,然而,民主黨認為,即使該等公司可獲得環保署發出操作寵物焚化爐的牌照,但所引起的滋擾程度實不能忽視。 民主黨認為,食環署需研究容許寵物火化服務公司在工/商廈內設立是否合適的做法,長遠而言,政府有責任制訂一套適用於規管寵物火化服務的發牌制度,訂明發牌條件,以及需要在遠離民居下,方可獲簽發牌照。

 

3. 加強食物安全中心的功能 為了更有效地執行食物安全政策,政府在2006年5月成立了食物安全中心,不過,重組過程中,由於部門職系反對,並無按原建議成立「食物安全檢驗檢疫署」,並合併食物環境衛生署及漁農署,而只在食環署轄下設立食物安全中心,我們認為,由於漁農署自然護理署所負責的食物安全職能,並不納入架構之內,恐怕現有架構未能有效提升政府在履行保障食物安全方面的職能。 我們認為,政府應按原建議進行食物安全架構的重組工作。就著食物安全中心的設立,我們認為作為過渡性的安排,並無不可。但在工作的優先次序上,我們認為需要進行調整,包括將加強市面抽驗食物的工作,並盡快公佈有問題的食物樣本。 過去,在食物安全中心未成立前,食環署即使發現有問題的食品,亦不會即時公佈,舉例而言,當去年孔雀石綠事件受到全港關注時,食環署負責的恆常食物監察計劃內發現有豆豉鯪魚罐頭樣本含有孔雀石綠,但食環署拖延了一個月,才向外公佈有關情況。我們認為,在食物安全中心成立後,這種情況不可以再發生,任何不合格的食物樣本,應即時向公眾公佈。 就著食物安全中心的未來一年的工作計劃,我們得悉中心是會定期進行調查,蒐集市民對食物安全的意見,我們認為,就著一些重要的食物安全課題,政府有需要透過科學化的調查,來了解市民對這些課題的意見,當中包括「營養標籤制度」、「基因改造食品標籤」,了解市民是否希望透過立法建立強制性的標籤制度,以保障食物安全。

 

4. 回收食物架構 自從2000年伊始,政府已提出要為強制性食品回收制度進行研究及提出可行方案,然而,直至現時為止,任何有關食品回收的法例草擬及建議架構均付之厥如。 我們認為,如果沒有強制性的食物回收法例,將會令整個食物安全制度留下了一個巨大的缺口,雖然到目前為止,業界都比較合作,出現食物安全事故後,願意回收,但政府應做足準備,預留強制性回收食物的權力,保障食物安全。

 

5. 建立強制性的基因食品及營養資料的標籤制度 最近,政府推出了自願的基因食品標籤指引。民主黨認為,自願制度並不能給予消費者充份的選擇權,我們相信,只會有極少數食品製造商願意披露所製造的食品含有基因改造成份。至於營養資料的標籤制度方面,政府會提交在來年提交草案,循建立強制性的制度出發。 我們希望在署長任內,最終有關的自願標籤指引可發展成一套強制性的標籤制度,以供公眾知悉所購買的食品是否含有基因改造成份。而在營養資料的標籤制度方面,按照政府分兩階段實施制度的建議,即使審議法案的工作順利,也需要5年才可以完全落實立法工作,我們認為有關寬限期需予以縮短,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6. 食肆公開分級制度 食環署在2001年1月發表了<<食店/食物工場巡查及分級諮詢文件>>,當中提出為食肆/食物工場推行新的公開分級制度,民主黨一直支持此建議,可惜,有關建議至今尚未實施,在2003年沙士後,當時政府成立的「全城清潔策劃小組」亦提出要實施此建議,可惜,這項對改善食肆環境衛生的建議,至今仍在討論階段,民主黨認為,署方應積極處理此事,盡快公開食肆/食物工場的衛生級別, 讓公眾知悉有關處所的衛生程度,從而改善食肆的整體衛生環境,增加對市民的健康保障。

 

7. 對釐訂街市租金機制的意見 自從兩個市政局解散之後,政府一直沿用兩局為新界及市區的公眾街市所訂定的租金機制,由於兩局的租金機制有所差異,所以租金水平亦不相同,過去6年,全港公眾街市的租金已一直處於凍結狀態,並直至2008年6月30為止。民主黨認為,如政府想一直以凍租的方式處理問題,民主黨並無意見。然而,如要制訂新的機制,我們認為應參考兩局過往的租金機制,制訂一套照顧街市商販負擔能力的租金制度,並且不能以市值租金來作為新機制的釐訂依據。

 

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政策發言人 李華明、陳樹英

日期 :200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