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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倡設立公眾使用電視頻道
Monday, February 16, 2004

(香港‧2004年2月16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資訊科技界)於今日召開記者會,簡介民主黨有關要求政府設立公眾使用電視頻道的建議書。  根據民主黨的建議,公眾使用電視頻道將播放由市民和非政府及非牟利團體製作的電視節目,形式和內容不限;頻道可考慮交由非牟利團體或公營機構運作,經費可透過向公眾籌集或由政府撥款支持。

 

民主黨又建議,政府應成立由資深傳媒工作者、學者、民間團體及公眾人士組成的委員會,研究有關詳情,並於2006年或數碼地面電視廣播啟用前,完成有關研究。 單仲偕表示,公眾使用電視頻道是「製播分家」的雙向廣播服務,在歐美已有近40年歷史,而且非常普遍。運作機構主要負責行政和推廣工作,頻道不設廣告,節目製作交由公眾負責。現時,南韓、美國、澳洲、德國、瑞典、甚至斐濟等國家,均已設立。 早於94年,由於引入收費電視,不少市民及團體曾要求政府開設公眾使用電視頻道,並得社會及立法局普遍支持,而政府亦成立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進行研究。可惜,當時政府以技術因素及實行困難,否決有關建議。

 

單仲偕指﹕「政府當時提出的理由並不成立,部份更是錯誤理解公眾使用頻道的理念。另外,香港市民對廣播服務的需求經已提升,市民不單要做觀眾,更可以做電視節目製作人。加上,政府亦將引入數碼地面廣播,頻譜將大幅增加,政府理應把廣播空間交還給市民,讓公眾透過該頻道自由地表達意見。」 單仲偕強調,公眾使用電視頻道可補足商營和公營廣播服務,有助推動社會開放,增強社會各階層和社群之間的了解,以及發揮民間創意。例如﹕勞工團體可製作草根階層的故事、綠色組織可推廣環保訊息、南亞裔人士可分享他們的文化,或讓青年人播放充滿創意和想像力的多媒體製作等。他說﹕「社會上有很多聲音,政府其實是聽不到的,但公眾使用電視頻道的節目可反映民情。這對政府也有好處,因為可以避免與社會脫節。」

 

至於該頻道會否被利用播放色情、鼓吹暴力、倒董,甚至台獨的內容,單仲偕則認為,在頻道播放的節目,應採用現行的監管準則和機制,而節目內容則由製作人負責。他建議,頻道可交由廣播事務管理局監察,但為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和配合電視節目現行的監察機制,公眾使用電視頻道的節目應不作預檢。

 

資訊科技及廣播政策發言人: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