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於2006年4月發表 <區議會角色、職能及組成的檢討諮詢文件>, 民主黨藉諮詢期完結之前, 向政府提交本黨之意見書。 並簡述重點如下:
1. 縱觀整份諮詢文件, 只就所謂「加強區議會職能」作出零碎的建議, 主要包括: 讓區議會管理地區性康樂及文化設施、提高工程撥款上限至$1,500萬、特首與全體區議員舉行討論會、部門首長加強落區、為區議會選舉提供選舉經費資助、增加對區議員辦事處的資助等。 但<諮詢文件>並未就「地方行政」的發展模式作深入的討論, 亦未就全面提升區議會的角色、職能, 完善其組成等問題提出具體方向及階段性發展目標等的建議。反映自01年至是次檢討, 政府均未有拿出決心下放權力予區議會! 令地區議會的職能原地踏步、或只有寸進, 情況令人失望。
2. 民主黨的意見書主要彌補<諮詢文件>在這方面的嚴重不足, 並指出: 2.1. 自特區政府於2000年取消兩個市政局以來, 地方行政方面出現很大的落差: 地區建設追不上社區發展的要求, 地區議會的表現與市民的期望相距越來越大--- 而表現實與其權力上的限制有莫大關係。 因此, 全面下放前兩個市政局的權力予區議會, 應是地方行政發展的合理方向; 民主黨要求特區政府盡速履行「殺局」時作出的承諾! 2.2. 根據外國的經驗, 地方行政的功能主要在於提升施政效能, 讓地區議會有責任、有權力及負責任地為市民制訂適切的服務, 讓所有市民均享有高質素的公共服務。故必須與市民有緊密的接觸、及具有積極向市民問責的精神。 為此, 地區議會的議員亦必須全面由選舉產生。 民主黨要求全面取消區議會的委任及當然議席, 並建議以普選產生的「區政專員」取代公務員擔任的「民政專員」, 及設置獨立的區議會秘書處為議會提供支援。
3. 民主黨提出, 從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出發, 地方行政應朝以下幾個目標發展 3.1. 確認區議會須有行政管理權,以使在管理地方事務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及使其提供的服務能回應及切合居民的期望和需要。 3.2. 區議會由全面市民透過民主普選的方法產生。 3.3. 增加市民參與地方管理的機會,更好地培訓政治人才。 因此, 民主黨要求特區政府在總結諮詢時, 除了要落實文件中的各項建議及區議會管理文康設施的計劃外 (是項計劃範圍甚窄, 實在不必只選數區試驗而可全面施行), 更必須就全面下放前兩個市政局的權力予區議會及取消委任議席等訴求作出更加正面的承諾 (提出時間表和路線圖等)!
政務部部長、屯門區議員:陳樹英
區議會檢討關注小組召集人、南區區議員:柴文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