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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委員李華明就公屋長遠清拆及重建政策的意見
Thursday, June 15, 2006

房委會今天舉行周年特別公開大會,房委會委員李華明就公屋長遠清拆及重建政策於會上發言。李華明指政府在1998年的長遠房屋策略中指出,凡未納入整體重建計劃的舊型屋邨,均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會否進行重建,故此房委會並無貫徹的屋邨清拆安置及重建政策。房委會現正展開樓宇結構安全勘察工程,決定對九個舊型屋邨進行維修或清拆重建。

 

除了已完成勘察的蘇屋邨及西環邨外,現時有七個舊型屋邨正進行勘察,亦機會被清拆。這些屋邨皆位於市區,部分規模龐大,附近未必如蘇屋邨般有大量附近屋邨的單位可作接收之用,令居民十分憂慮,擔心一旦決定清拆,須調往它區。 現時房委會的原邨重建政策只是按個別屋邨情況再決定,令這些七條屋邨的居民十分擔心未來的居住環境。李華明要求房委會制定清拆舊邨政策,把原區安置定為原則,凡附近沒有適當安置屋邨單位的屋邨清拆項目都會保留部分地皮作原邨重建之用,令居民可選擇安置於原區。

 

另外,日後房委會若決定把屋邨清拆,地皮或需還給政府出售。因此李華明要求房委會須與政府盡快商議有關的政策,是否以換地的形式進行,而當中的換算的標準又如何計算。若房委會一直歸還土地給政府,長遠會影響市區公屋單位供應量,令有需要的人士(如長者及殘疾人士)獲分配市區單位的機會減少,影響他們的生活。 李華明進一步指出房委會屬下的屋邨分別在不同年期興建,都會日漸老化,日後將有需要作大型結構改善工程或進行清拆。

 

所以上述九個舊型屋邨只會是起點,日後又會有另一批屋邨需要清拆,上述的安置及土地用途問題將會不斷出現。 李華明認為房委會應是時候全面檢討是否有需要制定一個貫徹及完整的清拆及安置重建政策,確保公屋政策的延續性,亦令受影響的居民不用擔心。  

 

發言人: 李華明

李華明於房委會大會上之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