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將於近月推出醫療融資改革,近期卻有公營醫療部門人員提出增加醫療收費,不少市民憂慮即將推出的融資改革方案,只是公布政府及醫管局另一次增加醫療收費的決定。因此,民主黨過去一個多月在港九各地進行簽名行動,共收集到2萬多個市民簽名。
民主黨就公共醫療服務的收費,以及醫療融資問題,提出以下三點要求:
1. 擱置增加公共醫療服務收費的建議,保障中、下階層醫療權益。
2. 完善公立醫院藥物名冊,提供所有必須藥物。
3. 在提出全民醫療保障方案諮詢公眾前,不應考慮增加醫療收費。
簽名行動期間,我們收到市民積極回應,深切體會到市民對政府及醫管局可能增加醫療收費的反感,以及基層市民、長者對此的擔憂。因此,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與十多名區議員和社區主任到衛生福利及食物局請願,並約晤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官員,作深入討論。 過去數年,醫管局已增加多項醫療收費及開徵新的收費項目,與此同時,又縮減藥物提供(見表一)。
再加上部份病人需額外自行購買的醫療用品如心臟調節器等,市民所承擔的公共醫療服務已逐步增加。部份長期病患者及未能受惠於安全網制度的低收入人士對支付醫療開支已表示有壓力。 增加收費可能降低病人及時診治的意願,引致延誤醫治,對病人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民主黨認為,衛生福利及食物局作為照顧本港市民健康福祉的政府部門,應將病人權益放在首位,在政府內部,向特首、財政司司長、行政議會爭取投放資源,保障市民健康。若局長以財政壓力為首要考慮,罔顧市民健康,提出增加收費,民主黨必將盡全力反對。
表一:近年新增醫療費用
主要項目 | 金額 | 年份 | |
加費前 | 加費後 | ||
新收費項目 | |||
急症室收費 | 免費 | 100元 | 2002年11月 |
普通病床入院費 | -- | 50元 | 2003年4月 |
首次專科門診費 | -- | 100元 | |
專科門診藥費 | -- | 每種藥物每個療程10元 | 2003年5月 |
增加收費項目 | |||
普通科病床 | 68元 | 每天100元 | 2003年4月 |
專科門診 | 44元 | 60元 | 2003年4月 |
普通科門診 | 37元 | 45元 | 2003年4月 |
減少服務 | |||
推行藥物名冊,較昂貴的約二成藥物病人需自費購買。 | 2005年8月 |
政府及醫管局在每次增加收費時,都以更好善用醫療資源,防止不適當使用或濫用為理由。但嘗試以收費處理必須以行政解決的問題,令人難以信服。例如,病人是否應該入院治療,是由醫生決定,收取入院費,對病人是否入院並無影響;年長病人在按指示服用藥物方面有困難,應以提供藥物資訊、公眾教育解決,收取藥費對病人在出現副作用時自行減服藥物並無幫助。而增加收費的結果是,病人使用醫療服務的行為並未改變,到急症室診治的病人中,仍以半緊急或非緊急病人佔大多數,印證了政府增加醫療收費目的還是在於增加收入。
政府嘗試以增加收費紓緩醫療資源緊絀的問題,其實只是飲鴆止渴。相對公共醫療每年超過三百億的龐大開支,其實增加收費所獲資源只是九牛一毛。過往數年,面對醫管局每年數億財政赤字,政府急於尋找資源,不惜增加收費處理醫療資源緊絀問題。但政府現財政盈餘高達140億,未來3年醫管局撥款將增加9.5億,已沒即時的財政壓力,不應再提出加費建議。
表二 增加醫療收費所獲額外收入
增加收費所獲收入(億) | |
急症室收費 | 1.37 |
專科診所藥費 | 0.74 |
住院服務 | 1.09 |
專科門診服務 | 0.65 |
本港醫療總開支約佔本地生產總值5%,較多個海外國家低(見下圖)。現時公共醫療服務的財政壓力,主要在於公私營醫療服務失衡的結構性問題。私營醫療服務,尤其是專科和住院服務費用極度昂貴,超出大部份市民的支付範圍,迫使包括不少中產人士在內的市民使用公營醫療服務,是公營醫療服務長期供不應求、資源短缺的主因。 要解決整個醫療體系所處的困局,必須探討整體的醫療融資制度。然而,政府過往多次提出不同的融資方案,卻從沒下定決心推行,而增加醫療收費,則每次都在短期內付諸實行(見表三)。
沒有長遠融資方案前,提高公營醫療服務的收費,對公營醫療的財政壓力作用有限。因此,民主黨認為,政府及醫院管理局在提出醫療融資的改革方案,諮詢公眾前,絕不應再提出任何增加醫療收費的建議。
表三 歷年醫療融資及收費改革方案實施情況
年份 | 政府融資 / 加費文件 | 融資/ 加費方案 | 是否實施 |
2003年2月 | 提交立法會文件「經加強後的醫療收費減免機制」 | l 增加多項公共醫療收費 | 2003-4-1 / 2003-5-1實施 |
2002年11月 | 2002年11月向立法會簡介 | l 急症室收費 | 2002-11-29實施 |
2001年 | 「你我齊參與 健康伴我行」醫護改革諮詢文件 | l 改革收費制度 l 引入頤康保障戶口 | 已實施 沒實施 |
1999年 | 「香港醫護改革」哈佛專家分析報告 | l 設立聯合保健 l 設立護老儲蓄 | 俱沒實施 |
1993年 | 「促進健康諮詢文件」 | 強制性醫療保險等多項方案 | 沒實施 |
衛生政策發言人 鄭家富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