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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賤賣「居屋樓王」有違公開公平原則
Tuesday, February 10, 2004
政府昨日宣布,與「居屋樓王」紅灣半島發展商達成協議,以8億多萬元補地價形式,把項目業權賣斷,並讓發展商重新推出市場發售。民主黨認為政府有「賤賣」土地之嫌,以公帑維護大財團利益,有違公開公平原則。
政府表示空置達15個月的紅磡紅灣半島,由於當局苦無方法套現,惟有把項目業權賣斷,項目呎價平均1800元,比政府所爭取的2300元,少收每呎500元,換句話說,以總樓面面積約14萬4千平方米計算,政府估計少收逾7 億元。 此外,政府今次「賤賣」資產,但當局與發展商有關停售居屋的索償仍繼續,故此,政府除了少收7 億元之外,尚繼續要與發展商對簿公堂。過往,政府為了讓地產商賣樓而停售居屋;今日,除了有明益地產商之嫌,仍要面對涉及追討巨額賠償的官司。 另一方面,政府表示私人參建居屋地盤屬發展商所有,修改契約必先得到發展商同意,加上,政府需向發展商回購商場及停車場的業權,商討將相當困難,所以惟有把項目業權賣斷給發展商。
但是,民主黨認為上述解釋並不合理,不能為了避免困難而放棄談判,實有必要公開證清。而且,以現時樓市上升的趨勢,政府可考慮先用19億元購回剩餘貨尾,再讓財團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競投,才比較公平,政府的收入會較為可觀。 民主黨重申今次政府變相「賤賣」土地的做法,無疑是「托市」的後遺症,納稅人均需要再次承擔港府房屋政策混亂的後果。另外,身兼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何俊仁,已安排在下周召開特別事務會議,要求政府公開交代。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 :何俊仁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
民主黨副主席兼房屋政策副發言人:李永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