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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鐵路安全署 具體改善鐵路運作安全
Wednesday, January 18, 2006

近年,兩鐵意外事故頻生,從訊號系統故障、閘門問題、路軌意外以至最近東鐵列車車底裂痕事故等,在在都影響鐵路安全,影響乘客,有鑑於此,民主黨在借鑑海外經驗後,提出改善鐵路安全建議,希望在加強監察下,兩鐵的鐵路安全水平可以全面提升。

 

1)   政府的角色 目前,就鐵路的安全而言,最主要是由兩間鐵路公司負責,而政府的鐵路視察組及運輸署則分別擔當不同的監察角色: 鐵路視察組:香港鐵路視察組(下稱—鐵路視察組)的總視察主任負責監察有關鐵路路線運作的安全事宜。 運輸署:運輸署負責根據訂明的服務表現規定,監察鐵路服務的水平。

 

2)   鐵路事故發生後處理流程 過去數年,兩鐵意外頻生,回顧政府在回應處理鐵路事故的程序,往往都是:(i) 由鐵路視察組視察 (ii)有關的鐵路公司向政府提交初步報告,陳述初步確定的事故原因。經過詳細調查後,再將有關結果及改善措施呈交政府評核。 如有需要,鐵路視察組或運輸署會提出進一步建議,而兩者亦負責監察有關鐵路公司如何落實建議的補救及改善措施。 對於政府處理鐵路事故的手法,我們認為是相當被動,而且介入的層次亦相當低,過去兩年,兩鐵發生大大小小意外數百宗,但最後檢討完後,意外仍重重覆覆出現。 因此,民主黨交通運輸政策發言人鄭家富認為要提高政府介入的層次,以確保鐵路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是安全的。

 

3)   英國的經驗 近年,英國亦面對不斷發生的鐵路安全事故,就此,在2003年4月1日,在英國鐵路業界共同合作下[1],成立了非牟利的鐵路安全及標準委員會 (Rail Safety and Standards Board),其目標是改善英國的鐵路安全標準,以減少意外對乘客、僱員及公眾的危害。該委員會的職責包括設立及管理鐵路安全標準、制訂鐵路安全計劃、就牽涉鐵路安全事務進行統計工作、就改善鐵路安全向業界提出建議、就鐵路業界的安全事宜提供支援。

 

4)   民主黨建議 設立鐵路安全署 4.1 鄭家富建議政府應考慮設立獨立的「鐵路安全署」 (Rail Safety Commissioner),當中包括: (a)   聘請一名對鐵路安全有豐富經驗的人士出任鐵路安全專員(Rail Safety Commission);就日常工作而言,專員可以就鐵路公司各項牽涉安全的事務 (包括日常維修、系統安全、列車操作等等) 提供意見、進行研究、作出評核以至提出改善建議。 (b)   在鐵路安全署內設立「鐵路安全委員會」,成員應包括政府代表、專家、學者及民選議員,定期開會,就鐵路各項事故作出審議,草擬安全標準及就改善鐵路安全事務提出建議。 (c)   至於鐵路安全委員會職責範圍應包括: (i) 草擬鐵路安全標準; (ii) 就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向政府及立法會提交調查報告,確定事故責任; (iii) 按照地鐵<<營運協議>>所列出的服務基準進行恆常監察,確保地鐵的服務是安全及符合乘客所需; (iv) 確保九鐵是按照 <<九廣鐵路公司條例>>提供安全的服務; (v) 就鐵路公司就保障鐵路安全方面表現是否符合法例要求,定期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報告;及 (vi) 如鐵路公司的就鐵路安全所提供服務水平不符合要求,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的罰則。 設立鐵路事故記分制   4.2 鄭家富一直認為,由於近年鐵路事故極多,並延誤了服務的提供,因此,他建議設立

 

「鐵路事故記分制」。記分準則如下:

鐵路服務事故類別 分數
服務中斷[2]/延誤8 至15分鐘 2分
服務中斷/延誤16至30分鐘 3分
服務中斷/延誤31至45分鐘 4分
服務中斷/延誤超過45分鐘 5分
延誤通報牽涉安全的事故 視乎程度,扣5分-10
服務中斷/延誤並出現嚴重傷亡 視乎程度,扣10-20分

 

鄭家富建議以每季為基礎,如該季被扣分數等於或超過10分,九鐵/地鐵需予接受處分,包括由行政會議會同行政局決定是否施加罰款,及罰款的金額。  

 

交通運輸政策發言人  鄭家富


[1] 自從1993年英國政府通過<<鐵路法>>後(Railway Act),標誌著英國鐵路私營化的時代開始,其後英國鐵路局被分柝成超過100家公司,包括鐵路基建公司(Railtrack)、25家客運服務專營公司、6家貨運公司、3家鐵路列車租賃公司、各家鐵路裝備保養公司及鐵路基建保養公司。 [2]由其他因素引起的服務中斷/延誤情況,例如警方行動封閉車站又或有人主動跳下路軌等,我們建議無需視作鐵路公司引起的服務中斷/延誤事故的類別內,而應視為意外處理。

擬議鐵路安全署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