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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質疑政府使用電子媒體宣傳政改方案違法
Wednesday, December 21, 2005

上月底及本月中,政府動用商營電視台的黃金時段播出特首的講話及支持政改方案的政治宣傳廣告,民主黨質疑這有否違反《廣播條例》中禁止政治性質的廣告的規定,並向廣播事務管理局提出有關的投訴。

 

政制專責小組公布第五號報告書的政改方案後,民主派議員因政府方案既沒普選時間表,亦保留區議會委任制,提出強烈反對意見,並籌辦12.4大遊行,呼籲市 民反對民主倒退的政府方案。不過,在大遊行舉行前,政府新聞處安排特首曾蔭權於十一月三十日,在本港3 間商營電視台的黃金時段(晚上七時),同時播放特首向市民講話的片段,呼籲市民支持政府的方案。 此外,政府並邀請多位社會知名人士拍攝了三段政治性的宣傳片段,以呼籲市民支持政府的政改方案,分別於十二月十六日、十八及十九日,利用政府宣傳時段,在各電視台播放。

 

這次特首的講話及政府新聞處的宣傳片與一般發放公共資訊的政府公告或宣傳短片不同。這次的宣傳片段是在社會正就極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作出討論之際及立法會 議員將要就政改方案進行投票之前發放,向全港市民作出引導性及有政治傾向性的政治宣傳,雖然是免費,但明顯是屬於政治性質的廣告。不過,根據《廣播條例》附表四有關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補充條文的規定,其中第十二條規定:持牌人不得將任何屬宗教或政治性質或關於任何工業糾紛的廣告納入在其服務內。 因此,民主黨質疑政府有否違反上述條例的規定,並就此向廣播事務管理局提出投訴,要求廣播事務管理局作出調查及跟進。

 

立法會議員  何俊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