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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領匯主席鄭明訓先生懷疑利益衝突一事回應
Thursday, December 08, 2005

就報章報導領匯主席鄭明訓先生因身為德意志銀行資深顧問,可能出現利益衝突一事,民主黨財經政策發言人涂謹申指出: 一、 沒有披露資料 鄭先生沒有在招股書中披露他身為投資銀行德意志的資深顧問的身份。 在領匯招股書中,有一段「管理人對本發售通函內容所負之責任」(第26頁),當中指出:「管理人及董事……共同及個別對本發售通函所載資料之準確性負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據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發售通函並無遺漏其他事實,以致其所載任何聲明有所誤導。」 由於鄭先生於今年五月已獲該銀行委任,領匯於十一月才公開招股,民主黨相信他應有足夠時間在招股書中加入資料。事實上,領匯其他執行及非執行董事,均在招股書中詳列其擔任董事的公司名單。沒有披露上述資料,已足以構成違規行為。

 

二、 鄭先生身為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受質疑 鄭先生乃領匯的非執行董事兼主席。在招股書內「董事之獨立性」一節內(第175頁)指出,「倘董事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則其獨立性很可能會被質疑: 「為一名目前正向下列人士提供(或於緊接其建議委任日期前一年內已提供)服務之專業顧問之董事、合夥人或委託人,或為該名現正或一直於上述同一期間內涉及 向下列人士提供該等服務之專業顧員之僱員:(a) 領匯或領匯任何關連人士;(b) 緊接建議委任日期前一年內,管理人或領匯任何其他附屬公司之重要持有人(如無重要持有人,則為管理人或領匯任何其他附屬公司之行政總裁或董事(獨立非執行 董事除外))或彼等任何聯繫人;」

 

民主黨財經政策發言人涂謹申議員指出,鄭明訓先生身為領匯主席,又是德意志銀行的顧問,由於德意志銀行乃活躍的投資銀行,公眾可預計該銀行會持續買賣多種資產,包括領匯基金,故鄭先生若繼續擔任兩個機構的職務,有利益衝突之嫌,故民主黨要求: 1. 證監會及房委會應徹底調查上述案件中,有否違反法例及上市規則; 2. 為保障公眾利益,有關人士及機構,應公佈更多資料,包括: a. 德意志銀行所持的領匯權益,是透過公開招股時獲分配,還是其後在市場購入; b. 該銀行所持權益,有多少屬機構持有,多少屬以代理人身份為客戶持有,兩者各佔多少,而機構持有的部份,有多少屬於在公開招股時獲分配; c. 鄭先生有否獲得德意志以任何形式提供的報酬,以及該等報酬的細節; d. 鄭先生在領匯的相關會議上,有沒有在討論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議程時申報及避席。

 

財經政策發言人 涂謹申

財經政策副發言人 單仲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