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律政司長無理粗暴介入同志申請處理逝世伴侶遺產案件
Monday, May 03, 2021

律政司長無理粗暴介入同志申請處理逝世伴侶遺產案件


男同志吳翰林與丈夫李亦豪在英國結婚,吳去年12月身亡,而李隨即向法院存入涉及死者遺產分配的「知會備忘」,然而,律政司司長之後作出同樣申請介入案件(編號:HCCA1067/21),案件於昨日(29日)於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訊,聆案官遂將本案轉介至處理遺產案的原訟庭法官審理。

民主黨性別平權委員會主席、婦女及性別政策發言人鄒穎恒認為律政司介入案件的做法粗暴,而且並不合理,原因有以下三點:

一、律政司介入遺產案件,一般是牽涉非政府組織(NGO)或慈善基金/團體,但此案只屬個別人士繼承遺產的案件,不涉公眾利益,律政司堅持介入並不合理;

二、香港法例訂明若干類別人士可以繼承遺產,當中包括已婚配偶,而吳翰林與李亦豪已經在英國正式註冊結婚,律政司強行阻止李繼承遺產,做法極為粗暴;事實上,法庭處理有關物業合約或遺產的配偶關係(relationship of spouse)時,當中定義都是以雙方是否註冊已婚。難以理解律政司何以突然認為,是次案件的居屋(死者遺產)的配偶定義會是不同。

三、終審法院早前已就一宗同性伴侶權利的案件作出判決 (案件編號﹕FACV8/2018),裁定同性公務員伴侶可享配偶福利並可合併報稅,公務員事務局也曾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表示已設立機制,供公務員申報在香港境外締結的同性婚姻,以便申領相關福利。雖然,兩宗案件不盡相同,但精神同樣是同性伴侶可以等同異性伴侶獲得合法權益,律政司不參考有關案例,反而作出介入,實在有違終院判決的精神。

民主黨性別平權委員會副主席莫建成要求政府尊重終審法院判決,撤回有關介入是次案件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