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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不展示警員編號違人權法 林卓廷批做法縱容警暴應立刻糾正
Thursday, November 19, 2020

反送中抗爭運動中,警方的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和防暴警員一改既有做法,將警員編號隱藏,僅展示行動呼號。該做法引起社會嘩然,記協及多名市民早前分別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19日)終頒下判辭,裁定不展示警員編號的做法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稱人權法)。民主黨人權政策發言人林卓廷形容,判決是遲來的公義,他批評,警隊最高層容許前線警員不展示警員編號,顯示警隊內部存在系統性縱容警暴,鎮壓香港人。他指,警方應立刻糾正不展示警員編號的做法。

林卓廷指出,行動呼號既長,又繁複,亦不顯眼,在示威現場,大批警員暴力鎮壓市民的混亂狀況下,要辨識行動呼號根本極度困難。而更嚴重的問題,在於警隊最高層同時放任警員蒙面執勤,縱使有市民遭受警暴時,能夠記得呼號,最後亦沒有辦法在認人手續認出涉事警員。如此一來,被指控的警員就有非常強的理由去開脫自己的罪行。林卓廷解釋,例如警員會推諉投訴人記錯行動呼號,或者是其他隊員冒用其行動呼號,因此,根本不可能單靠行動呼號,確認涉事警員身份,「等同無王管」。

林卓廷指,今次高等法院裁決,如同一巴刮向警隊最高層,他強調,警方應該立刻停止有關做法,恢復展示警員編號,「如果行得正企得正,唔需要怕市民知道警員編號,無需要怕市民監察」。

民主黨人權政策發言人
林卓廷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