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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到廉政公署報案 要求徹查方國珊有否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Thursday, October 15, 2020
民主黨到廉政公署報案 要求徹查方國珊有否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民主黨到廉政公署報案
要求徹查方國珊有否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立法會選舉民主黨新界東參選人林卓廷團隊,早前公開質疑同區參選的專業動力方國珊,申報高達260萬元選舉開支不合理,其申報書內容亦疑點重重,惟方國珊迴避多日至今仍未有公開交代事件,令外界難以監察,因此民主黨中委莊榮輝今天到廉政公署舉報方國珊,要求廉署徹查方國珊有否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莊榮輝強調:「申報開支要交出單據是基本常識,方國珊參選經驗豐富,無理由不清楚,我們公開事件後,方國珊一直只龜縮迴避,完全不敢親自全面交代事件,因此到廉署舉報,要求當局徹查。」
 
莊榮輝指出,方國珊報名參選僅兩日,選舉就被政府叫停,但她向選舉事務處申報的選舉開支竟高達260萬元,達2020年新界東和新界西的立法會選舉開支上限332萬6千元的78%,冠絕所有地區直選候選人,但其申報書內容卻疑點重重:
 
1. 使費過高
方國珊兩日競選活動豪花逾260萬,即平均每日花130萬,即使如方國珊所言,「預備的是約40日的選舉資源」,平均每天亦花6萬5千元,開支甚高。
 
2. 八成開支欠缺單據
方國珊申報的260萬元開支中,約有200萬元開銷未有提供單據,不符合選舉事務處規定候選人必須提供單據證明的要求。方國珊參選經驗豐富,難免令人質疑她刻意不提供單據確實開支的背後原因。
 
3. 沒交代與捐贈者千絲萬縷關係自招嫌疑
政府承諾全數支付參選人選舉開支,惟方國珊聲稱收到195萬元服務捐贈中,79%服務捐贈來自她自己作為召集人的「專業動力」、相信為其契媽及其父關係密切人士,如有關開支獲政府補貼,等同要政府巨額資助自己友。
 
4. 涉嫌聘用「幽靈員工」
方國珊申報的代理人及選舉助理開支中,72%沒簽收文件證明開銷,亦無員工工時紀錄等證明,令人質疑相關員工是否實存存在。加上選舉早於方國珊宣布參選後兩日就被叫停,難以理解方國珊有何理據申領如此龐大「員工開支」。
 
5. 涉嫌沒按比例分攤開支
選舉被政府突然叫停,理論上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開支,因此,很多項目都應因使用期變動而改為按比例收費。方國珊宣稱「預備約40日選舉資源」亦應大副削減,而非全數如期支付,亦不能簡單以一句「已承諾的協議和簽合約的服務,亦須要支付」就能蒙混過關。再者,方國珊申索的絕大部分開支多為「齊頭數」,亦無提供任何按比例分攤公式,情況極不尋常。
 
6. 出現多項不明開支
方國珊申報約60萬元廣告及宣傳開支,均據稱由專業動力捐出,但這些選舉廣告不但未有按要求向選舉事務處申報、沒提供單據證明,更加從未在選舉廣告申報中顯示,令人質疑有關廣告是否存在及金額是否確實無訛。
 
7. 濫報開支,違規申領
選舉法例規定,候選人不能向政府申領發還選舉開支的核數費用5000元,參選經驗豐富的方國珊不但照樣申索有關費用,更無視選舉已於7月31日被叫停,之後所有花費不能計入選舉開支的要求,繼續申領兩項分別在8月3日及8月7日才產生的費用,有濫報開支之嫌。
 
8. 涉嫌用防疫物資賄賂選民
方國珊早於提名期前已在新界東多處預先設置大型廣告牌,至立法會提名期開始後,亦多次在新界東各區派發大量防疫物資,至報名前4日仍不知避嫌,為自己宣傳,令人有強烈理由質疑她涉嫌透過大量派發防疫物資予選民作賄選。
 
方國珊托詞政府沒有公佈清晰的開支申報指引,認為最終選舉資助計算方式,應交由選舉事務處界定。然而,香港人的血汗錢必須嚴密監管,既然方國珊至今仍迴避問題,未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所有選舉開支單據,亦只偏面地回應事件,因此民主黨到廉政公署總部舉報方國珊及要求徹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