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報章專訪前香港政論雜誌創辦人王健民,指稱其雜誌報導前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的桃色新聞後,在深圳被拘留,公安其後「跨境執法」,搜查其位於金鐘的辦公室,並最終升級為「淨化港澳傳媒」行動,翌年就發生銅鑼灣書店案。民主黨林卓廷對有關報導內容表示震驚,他認為指控嚴重,亦非首次有人證指明公安跨境執法,對於內地執法部門無視《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以及特區政府政府一再無視跨境執法的問題,他予以強烈譴責。
林卓廷相信王健民所言屬實,而此案屬銅鑼灣書店案發生之前,林卓廷從王健民﹑李波以至肖健華等人的遭遇看來,只要牽涉內地領導人或高官的權鬥﹑醜聞或重大財政利益,即使其人身處香港,亦難以保證人身安全,內地執法部門無視《基本法》和香港法律,將李波和肖健華帶回內地處理。
林卓廷指出,《基本法》第22條載明: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一切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林卓廷認為內地部門已經達到無法無天的境地,現在不只是港澳辦和中聯辦違反第22條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其他內地部門也無視第22條的規定,按己意跨境執法的程度,已當《基本法》第22條不存在,亦不遵守香港的法律。林卓廷表示,從王健文的專訪可見,如香港執法部門執法,尚須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才可進入私人地方搜證,但內地執法部門完全不用搜查令,就肆意進入王健文在金鐘的辦公室,甚至可能曾到其代表律師的辦公室取證,這些做法,絕對不能接受。
因此,林卓廷強烈譴責林鄭月娥對跨境執法問題無所作為,處事軟弱,銅鑼灣一案至今未破,肖健華被帶回內地後至今未知下落,特區政府無視案件嚴重性。林鄭月娥政府任由內地部門到港辦案,助長了內地跨境執法的歪風,身處香港的任何人士,只要被內地部門盯上,在特區政府無能下,是得不到香港法律的保障,就會被帶回內地審理或囚禁。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