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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強烈譴責特區政府啟動「緊急法」 林鄭政權無能 要香港人陪葬
Friday, October 04, 2019

聲明

 

民主黨強烈譴責特區政府啟動「緊急法」

林鄭政權無能 要香港人陪葬

 

 

林鄭政權為了高壓遏止民間此起彼落的抗爭運動,今日宣佈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稱「緊急法」),禁止市民在集會上蒙面。

 

民主黨強烈譴責特區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硬推惡法,送中惡法未完,如今再啟動更惡更辣的「緊急法」,可以隨時、隨地,隨政權之意志,剝奪所有市民的自由與權利,可以說是「惡法之中之惡法,也是更多惡法之源」。

 

民主黨認為,林鄭政權以引用「緊急法」通過「反蒙面法」,聲言以此阻止市民集會和示威,但林鄭政權心知肚明,此舉不單沒有作用,抗爭市民不會就範,相反只會「火上加油」,令當前局勢更加緊張。

 

林鄭政權明顯別有用心,是以通過「反蒙面法」為名,實為「緊急法」惡法「開路」,「反蒙面法」只是啟動「緊急法」惡法的幌子及鑰匙,此惡法一開,林鄭政權將會繼續以緊急情況為由,啟動「緊急法」中更多的條例,包括賦予林鄭政權可以大舉搜捕不同政見人士、查封媒體、沒收個人財產,甚至可以停止即將進行的區議會選舉等等,把《基本法》保障市民的權利統統不顧,以激發進一步民憤,為「宵禁」甚至「邀請武警入港」作鋪墊,正式將香港推向極權社會。

 

林鄭政權未能以政治手段解決政治問題,唯有透過警黑及鑽法律空子,以極權獨裁的手段鎮壓香港市民,誓要消滅市民聲音、阻止市民抗爭,做法可悲、可恥、可恨:「林鄭月娥為了掩飾自己的無能,今次要活埋香港,要所有香港人陪葬,重新建立一個北京屬意的中國新城市!林鄭月娥絕對是香港的賣港賊,為香港之最大恥辱!」

 

根據香港法例第241章,「緊急法」特區政府可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可以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對財產及其使用作出的撥配、管制、沒收及處置;可以修訂任何成文法則,暫停實施任何成文法則,以及應用任何不論是否經修改的成文法則;可以規定某些人進行工作或提供服務。

 

林鄭政權試圖引入《逃犯條例》以來,民間抗爭運動從未止息,並已經持續超過100天,五大訴求之下,換來政府撤回一項。政府未反省《逃犯條例》對社會帶來傷害之際,就引入「緊急法」,令局勢火上加油,令香港走上萬劫不復之路,而林鄭月娥與社區對話之後,不只無試圖為局勢降溫,反而更進一步制訂嚴刑峻法,林鄭月娥沒有為社會復元提供方法,反而一再施行暴政,縱容警權,現在更正式將香港帶入極權狀況,民主黨必將堅決反對惡法。與民同行,抗爭到底!

 

 

 

 

 

民主黨     

 

 

2019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