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回應警方更新警隊《程序手冊》及《警察通例》
據報警方近日悄悄更新警隊的《程序手冊》及《警察通例》,包括只要警員覺得對方「相當可能」引致嚴重受傷或死亡,即可使用槍械。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新修訂的《程序手冊》,放寬了警方使用武力,擔心以現時警員的精神狀態,警察濫暴情況會加劇。他指出,關於警方使用致命武器,原版本是以毆打行動「有意圖」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新修訂是以毆打行動「可能」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他表示,「意圖」是在於被捕人士的主觀意圖和他人的客觀想法,新修訂放寬了警方使用武力的空間和演繹。
林卓廷表示,不同意警方標準,他舉例早前有學生藏有鐳射筆和餐刀,被警方視為攻擊武器,擔心若有人用鐳射筆照射,警方會認為可被射盲,從而根據指引,面對嚴重受傷風險,可用實彈還擊。他又說,警方把伸縮警棍、布袋彈和水炮車等視為低殺傷力武器並不恰當,若不當使用,可做成嚴重受傷,甚至致命,新指引給前線警員錯誤訊息,擔心令警方濫用武力情況越演越烈。
對於警方表示,沒有受過任何專業槍械訓練的人,憑何專業知識及理據判斷警方有錯。林卓廷表示,市民有常識和道德標準,毋須專業訓練亦可評論警方執法。
林卓廷強調,現時社會處於水深火熱的狀態,警方單方面修改《程序手冊》及《警察通例》,企圖以更強硬手段恐嚇市民,這樣必然會引起社會更大的反抗情緒,他呼籲政府和警方正本清源,回應市民的訴求,疏理社會的怨氣。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強調,示威群眾不斷上街及警方使用的武力不斷升級,是特首林鄭月娥拒絕回應五大訴求,及縱容警隊濫捕濫告,和警方過度使用武力的後果;而警隊高層現時放寬警員使用武力的指引,包括使用實彈槍械,只會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流血事件和人命傷亡,要求政府勒令警隊撤回《程序手冊》中的新修訂。
黃碧雲指出,警員近距離向完全無殺傷力的中五學生開槍,既非必要,亦尤如向市民行刑,她表示強烈憤慨及不滿,並指很多香港人對警隊仍死撐開槍是合法合理感到憤怒,警方在此時此刻放寛使用武力的指引,只會引起社會更大的反彈;她嚴正指出,警方修訂《程序手冊》前完全沒經過立法會討論或公眾諮詢是不能接受,要求特首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盡快公開交代事件,亦會要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