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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醫管局收回小錦囊 捍衛病人權益及醫護專業自主
Friday, August 23, 2019

 

要求醫管局收回小錦囊    捍衛病人權益及醫護專業自主

 

醫管局昨日向醫護人員發出處理「被警方拘留病人小錦囊」後,引起極大迴響;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今日已聯絡醫管局,要求該局立即撤回小錦囊,需要重新諮詢法律意見及前線醫護人員與部門主管,並在作出恰當修訂後,再重新推出小錦囊。

 

小錦囊以問答方式提出四條問題,其中第三條涉及醫護人員可否代被拘留病人聯絡其家人,但答案指「警察有權限制被拘留人士的對外通訊。醫護人員若未得到警察同意下致電家人,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若有臨床需要聯絡家人,例如獲取藥物敏感史,商討治療計劃等,醫護人員應向警方提出要求」、「在緊急救援情況下,例如須獲取緊急手術同意書,醫護人員可即時聯絡家人」。

黃碧雲表示,得知不少醫護人員對錦囊中的第三條問題感到強烈不滿,質疑禁止病人聯絡律師和家屬是違反人權法和警察通例,令被拘留病人依法享有聯絡律師和家人的權利遭無理剝奪;錦囊的內容又有欠清晰,沒說明醫護人員可能會違反甚麼法例、需要承擔甚麼刑責及理據何在;因此,黃碧雲要求醫管局立即撤回錦囊,以正視聽。

 

黃碧雲指出,被拘留人士聯絡律師和家人是基本權利,醫護人員亦有權聯絡被拘留人士家人,包括了解其病歷和商討治療安排;警方不能侵犯醫護人員的專業自主和臨床判斷,亦不能侵犯病人得到合適治療以及聯絡律師和家人的權利。

 

有不少在反送中運動中被捕的示威者投訴,被捕後遭警方拖延或拒絕聯絡律師和家人的權利;亦有醫護人員投訴警員妨礙其工作,影響受傷示威者得到適當的治療。黃碧雲要求醫管局與警方共同檢討,警員在醫院執勤及監管被拘留人士時之守則,並合理地釐清各自的權力範圍 ,確保被拘留人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醫護專業人員的權力不會供手相讓給警方。

 

對於監警會主席梁定邦今日指出,警方速龍小隊人員的警員編號以細字體展示在帽後方的位置,但警方及保安局從來沒有對外公布。黃碧雲批評這做法不可接受,警員編號應放在當眼位置供市民辨識,如放在帽後根本不會給市民看到,即有等於無。

 

黃碧雲強調,這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前指速龍小隊的制服,沒有位置展示警員編號的說法似乎不一致,要求政府明確交代,並強制所有警員在執勤時必須按規定展示委任證或警員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