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回應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3方面修改
Thursday, May 30, 2019

回應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3方面修改

 

 

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3方面修改,包括移交的門檻由3年提高至7年或以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在新的保障下針對3方面共7項罪行不會被移交,包括刑事恐嚇、將槍枝交予無牌人士,以及多項與色情活動相關的罪行,包括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有關罪行的最高刑期均為5年。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政府的新建議不切實際、整色整水,政府好比在給香港人吃豬餿,今日的建議是在豬餿上加些沙律醬,再加些水果,跟著迫香港人吃。

 

李家超表示在移交協定加入審訊權利,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盤問證人權利、不能強迫認罪以及有上訴權等條件。尹兆堅表示這些都不會寫在法例當中,質疑政府意圖蒙騙香港市民,所謂「口講口賠」,法例通過後隨時可以不兌現承諾。其次,與內地簽訂協議更是多餘,過去很多例子說明共產黨不可信,單看維權律師王全璋案,內地所有明文規定的法律保障,在共產黨面前都只是廢紙一張。

 

尹兆堅強烈批評李家超所謂聽到社會各方「民意」,只是民建聯的「民」,與保皇黨互扯貓尾、「扮聽民意」。保皇黨提「建議」,然後扮「接納」,營造特區政府聽取意見後作出修改的感覺,但實際上是特區政府與保皇黨自編自導自演,保皇黨所謂的建議,根本就是由特區政府提供。新建議更是為部份權貴「度身訂造」,以爭取他們的支持。

 

尹兆堅重申民主黨要求政府撤回修例草案,若林鄭月娥一意孤行漠視民意,市民就必須於6月9日上街,用腳步震懾這個無恥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