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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回應林鄭月娥言論﹕ 修改逃犯條例只為表忠 既不能彰顯公義 亦打開香港內地司法區隔
Tuesday, March 19, 2019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假如今年7月前未能處理《逃犯條例》,就會出現家屬或立法會議員都不願見的情況,公義不能彰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指,林鄭月娥的講法再次突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其實項莊舞劍,別有用心,將殺人案件淪為自己的表忠工具。

 

胡志偉稱,假如香港政府要透過《逃犯條例》將台灣殺人案疑犯引渡回台,必須取得台灣同意。不過,台灣陸委會早前已經表示,不會接受以「一個中國」為前提的任何安排。因此,即使條例獲得通過,台灣亦不會接受修例後的引渡安排,最終公義不單不能彰顯,更為香港與內地的法律區隔打開一個大缺口。

 

胡志偉指出,現在刑事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的兩條條例訂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部分之間,林鄭月娥為了表忠,表明支持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因此堅持要刪除這個條文,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件,以取代一次性移交措施,其實顯示林鄭月娥旨在政治表忠,不容許任何可能被視為政治不正確的安排出現:「目前條例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地方,因此林鄭月娥將台灣放在中國其他地方之內,刪除了相關的條例,就以為可以處理到台灣殺人案件,但問題是台灣根本不會接受,最終公義不能彰顯,但林鄭月娥就成功表忠。目前中央對待台灣的政策較具彈性,有較寬鬆的尺度,為了表忠,林鄭月娥比中央更中央!」

 

他續指出,香港與台灣亦有特別的政治及貿易安排,因此就算現有的《逃犯條例》並不適用,香港政府確實可以與台灣商討,用一次性措施移交台灣殺人案的逃犯。胡志偉解釋,台灣殺人案的疑犯現時在港還押候訊,沒有潛逃風險,因此已解決了一次性措施會驚動逃犯即時潛逃的憂慮,更難以了解為何林鄭月娥要訂立7月限期。

 

胡志偉強調,《基本法》為香港與內地司法制度的區隔,一旦條例獲得通過,將會為香港司法制度開後門。最近外國商會、領事等已表達對修例的憂慮,假如修例最終獲得通過,最終在台灣反對下既不能引渡殺人案疑犯,又會打擊國際社會對香港的信心,到頭來只會對香港造成傷害。最終受害的只有香港社會,更加令到殺人案件淪為表忠工具。

 

民主黨主席 胡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