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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民主黨促請政府長期開放公民廣場
Monday, November 19, 2018

聲明

 

民主黨促請政府長期開放公民廣場

 

 

高等法院今天裁定一宗使用公民廣場被拒絕的司法覆核案件勝訴,指出行政署制定星期一至六不開放公民廣場的安排違憲及在法律上犯錯,不符合《基本法》和人權法案規定。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歡迎裁決,並促請當局長期開放公民廣場,回復廣場最初開放時由市民自由使用的境況,貫徹「門常開」理念。

 

在政府設立公民廣場初期,少於30人的集會或遊行,可在任何時候在公民廣場內進行,多於30人的,則須獲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但是在梁振英上台後,廣場的使用愈見封閉,到現時亦只能在周日才能申請使用,令市民無法充份地使用廣場,向當局表達意見。

 

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初上任時,民主黨曾要求行政長官在管治手法上,要撥亂反正,停止撕裂,其中一項重點建議是要重開公民廣場,回復以前情況,容許市民在廣場前舉辦集會,保障市民的集會、言論自由。

 

事實上,翻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2011年7月11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政府總部設計的會議紀錄,當時的副行政署長曾表示,「政府總部東翼廳前預留一個地方,讓公眾人士在這裡向我們表達意見或遞交請願信。」

 

因此,民主黨促請行政長官盡快開放公民廣場供市民自由使用,並盡快拆除圍欄,貫徹「門常開」理念。

 

 

 

民主黨主席 胡志偉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