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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雲促請當局制訂紡織品致癌物及甲醛含量標準
Monday, July 16, 2018
消費者委員會今日公布49款校服的測試結果,當中在一款連身裙的布製格仔腰帶和一款女生上衣3條灰色綑邊布料,驗出當中的偶氮染料可釋出致癌性芳香胺(aromatic amnes),超出內地標準。另外,在另外的八個樣本檢出致癌物甲醛,則未有超出內地標準。但黃碧雲表示,中國及其他國家已分別對紡織品含致癌物及甲醛含量制訂標準,她促請當局應緊隨國際步伐。
黃碧雲引述消委會研究指出,多個國家和地區現時都有法例禁止在紡織品上使用會釋出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例如內地、歐洲及日本等。至於甲醛含量,內地早於十多年前已制訂了《紡織品甲醛含量的限定》,當中規定:
A類產品:嬰幼兒用品,甲醛含量必須低於20毫克/千克;
B類產品:直接接觸人體皮膚的產品,甲醛含量必須低於75毫克/千克;
C類產品,非直接接觸人體皮膚的產品,其甲醛含量必須低於300毫克/千克。
黃碧雲又指出其他國家都已對甲醛含量的標準有所規定,但是,香港的紡織品只受《消費品安全條例》所規範,條例只列明消費品需符合一般安全規定,這種規管過份空泛,因此,她促請當局必需參考國際做法,制訂相關規定和標準,保障市民的健康。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