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兩個月前出席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向立法會提出公眾龕位的新配售安排,日後新龕位會設立使用限期,20年後如無後人為龕位付費續期,政府將會棄置先人骨灰,收回龕位再配售重用。
就著以上措施,民主黨於4月20日到5月7日,以語音調查方式,成功訪問了1051人,了解他們對新龕位設立使用限期的意見。
調查摘要
調查發現,被訪者中,佔55%有打算為先人申請公營骨灰龕位。
就設立使用限期20年後如無後人為龕位付費續期,政府將會棄置先人骨灰,收回龕位再配售重用的做法,非常同意/同意的佔50%;非常反對/反對的佔39%,無意見的佔11%。
就非常同意/同意的一群被訪者中,認為「香港土地短缺,難以持續供應新龕位」佔28%;認為鼓勵市民使用其他綠色殯葬佔25%;認為「加快公營骨灰龕位流轉」佔24%;至於 「其他原因」佔23%。
就非常反對/反對的一群被訪者中,認為「政策擾民,後人不安亦不便」佔39%;認為「移走龕位對先人不敬」佔28%;認為「市民無所選擇」的佔13%;認為會「推高私營骨灰龕價格」佔11%;至於「其他原因」佔9%。
就政府並無就設立骨灰龕使用年期限期諮詢公眾,50%被訪者認為「唔可以接受」;認為「可以接受」的只佔27%;其餘則屬「無意見」。
街頭及網上調查
除了語音調查外,黃碧雲議員辦事處亦於5月1日至15日在九龍西區訪問了212名市民的意見,就設立使用限期上,結果反而是非常同意/同意的佔36%;非常反對/反對的佔55%。
就政府並無就設立骨灰龕使用年期設限諮詢公眾,55%認為「唔可以接受」;認為「可以接受」的只佔11%。
而網上調查訪問了127名市民的意見,就設立使用限期上,結果反而是非常同意/同意的佔41%;非常反對/反對的佔50%。
就政府並無就設立骨灰龕使用年期設限諮詢公眾,78%認為「唔可以接受」;認為「可以接受」的只佔11%。
民主黨的意見
負責此次調查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調查結果反映了政府改變公營骨灰龕的使用年期限制的措施極具爭議,贊成的只有一半。而且,整體被訪者中,主流意見亦認為政府需就此政策改變諮詢公眾。
除了展開公眾諮詢外,黃碧雲又促請當局在公眾龕位使用年期限制上,先行設立試驗計劃,在安排新的公眾龕位時,劃出二至三成作有年期限期龕位,其他龕位則維持為永久龕位,為市民提供合理選擇。民主黨認為,試驗計劃可測試公眾對新安排的接受程度,而推廣綠色殯葬亦欲速則不達,不能操之過急。
黃碧雲又指出,政府在 2010 年 7 月提出,由全港 18 區共同承擔發展地區為本的骨灰安置所設施的責任後。在建議的24幅用地中,其中14個項目取得了區議會的支持或不反對[1],至於另外10項工程[2],黃碧雲促請當局盡快諮詢區議會,並進行規劃,以便完成8年前許下的承諾。
關於覓地興建公營骨灰龕場,黃碧雲指早前政府稱未來預留興建骨灰安置所所需土地為不少於75公頃(即75萬平方公尺)。政府如能按計劃撥出土地作骨灰安置所用途,則目前並無急切需要「一刀切」地,強行為長遠的骨灰龕流轉而訂立使用年期的限制。重點應在定期開發相關土地及研究使用岩洞或地下空間等,增加公營骨灰龕所需的土地。
由於《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已經生效,私營骨灰龕安置所的營辦者必須申請經營牌照,亦訂明每十年要為私營龕場牌照續期,才能繼續合法營運,換言之,無論公營或私營的骨灰龕處所,日後均可能不再有永久龕位提供,當局應該向公眾盡快說明政策,讓公眾了解新措施,以便更妥善地為先人打算。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2018年6月5日
[1] 項目中,包括了兩幅用地(鑽石山(黃大仙)和長洲(離島)用地)的工程項目已經完成;另有3幅用地(曾咀(屯門)、和合石(第一期工程)(北區)和黃泥涌道(灣仔)用地)的工程項目正在進行。至於另外9 幅用地 的工程項目,包括沙嶺(北區)、柴灣(東區)、石門(沙田)、 葵涌(3幅用地)(葵青)、禮智園墳場(離島)和小蠔灣(兩幅用地)(荃灣),正在推展中。
[2] 餘下10項工程包括: 沙田富山靈灰安置所擴建用地、深水場呈祥道北面近天主教墳場用地、觀塘馬游塘中堆填區舊址毗鄰用地、油尖旺廟街天后廟內的前書塾、南區薄扶林華人基督教墳場毗鄰用地、九龍城紅磡暢行道6號殯儀館空置員工宿舍、元朗新田新潭路與米埔隴路之間用地、大埔船灣前堆填區西南角近大埔工業邨用地及西貢將軍澳區近將軍澳華人永遠填場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