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 目前,全港的士共有18,011部,市區的士共15,236部,佔84.5%,新界的士共2725部,佔15.1%,大嶼山的士共50部,只佔0.28%[1]。2. 至於載客人數方面,每月的士的平均載客量頗為可觀,以2005年2月為例,該月的的士總載客人數為3,239萬人次。自沙士後,加上經濟復甦,該年後的的士載客人數也見穩定地上升。以2004年及2003年比較,總載客人數便上升了5.6%[2]。 3. 2005年5月27日,政府就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規例>> 刊憲,訂明了10月1日後開始,如非經過海的士站登車的乘客經東隧或西隧,須由現時繳交15元回程費,增至25元。 4. 各類型的的士收費見下表:
基本收費
類型 | 首兩公里 | 以後每0.2公里 | 每分鐘等候時間 |
市區的士 | $15 | $1.4 | $1.4 |
新界的士 | $12 | $1.2 | $1.2 |
大嶼山的士 | $12 | $1.2 | $1.2 |
其他收費
類型 | 市區的士 | 新界的士 | 新界的士 |
每件行李(擺放在車廂內的輕便行李除外) | $5 | $4 | $4 |
傷殘人士賴以行動的輪椅及拐杖 | 免費 | 免費 | 免費 |
每隻鳥獸 | $5 | $4 | $4 |
每程電召預約服務 | $5 | $4 | $4 |
5. 由於近年經濟不景,在沙士事件後,行業內開始出現減收車資的情況。根據媒體的報導,業界曾估計,全港至少有2,000部的士向乘客提供減價優惠。 現行法例對的士車資的規定 6. 按照<<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 (第374D章)第40條訂明:「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的司機、代表或看來是代表該司機行事的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吸引或致力吸引任何人,以誘使其使用車輛。」所以,的士司機如提供折扣方式吸引乘客使用其車輛,會因違反有關兜客的規例而被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 7. 雖然司機主動向乘客提供折扣是觸犯法例,但現行並無法例管制的士乘客向司機要求折扣。所以,由乘客向司機提出減收車費的要求是沒有違法的。
現時情況
8. 現時的士八折收費現象並不是發生於個別司機當中,而是已經發展成一項頗有規模的組織。據報導,當中甚至有規章制度,司機需要入會,定時交會費,每月開會檢討司機表現等等[3]。 9. 八折收費已成趨勢,所謂的八折黨更有固定客源,市民只需聯絡上該組織的「組長」,即使該司機未能接載,也可以安排其他司機運送。 10. 據曾乘搭過該等的士的市民了解,並非所有途程都以八折方式收費,一旦該途程的車費或八折後的車費不足50元,乘客需付50元。
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11. 出現八折收費的現象,反映了近年的社會不景氣情況,雖然並非所有的士都以八折方式收費,但這意味的士的車費是有向下調整的空間。 12. 由於守法的的士司機仍以按咪錶的形式收費,行內所出現的八折收費,對守法的的士司機的生意做成非常大的打擊,這些守法的的士司機所面對著的,是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13. 八折黨的出現,對守法的的士司機最不利的地方,是少了很多的機會接載長途乘客,由於這些客源被八折黨壟斷,守法的司機只能接載短途乘客,可以想見,這些司機每更次可以賺取的數目,會比加入八折黨的司機少得多。
增加的士隧道回程費用助長八折黨
14. 2005年5月27日,政府就 <<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規例>> 刊憲,訂明了10月1日後開始,如非經過海的士站登車的乘客經東隧或西隧,須由現時繳交15元回程費,增至25元。 15. 增加的士回程費後,將會令到乘客減乘的士過海,而由於無規定指明的士司機回程需採用那條隧道,即使收取了25元的回程費用,司機仍大可選擇使用紅磡海底隧道,對隧道分流並無幫助。 16. 我們亦認為,增加回程費也令到八折黨的士有進一步滋長的機會,乘客如要過海,定會選擇八折的士,並與司機進行進一步的議價工作,務必進一步減低所乘車資,我們相信,有關回程費用確定後,只會令八折黨的士壟斷了過海的士的市場。
解決方案
17. 民主黨認為,八折黨的出現顯示的士車費是可以有向下調整的空間。然而,有關的調整不應只存在於部份的的士當中,應該劃一推行。令所有市民都可以受惠,亦令全港所有的士司機可以公平地競爭客源。我們亦相信,的士收費劃一性地全面調低,有助吸引更多的市民乘搭,整體而言,對行業生意會更有利。 18. 民主黨建議,所有的士收費應在現價基礎上,再調低約一成至一成半。因此,有關收費可考慮以如下方式收取:
基本收費
類型 | 首兩公里 (調整百分比) | 以後每0.2公里 | 每分鐘等候時間 |
市區的士 | $12.5 (↓16.6%) | $1.2 (↓14%) | $1.2(↓14%) |
新界的士 | $10(↓16.6%) | $1(↓16.6%) | $1(↓16.6%) |
大嶼山的士 | $10(↓16.6%) | $1(↓16.6%) | $1(↓16.6%) |
其他收費
類型 | 市區的士 | 新界的士 | 大嶼山的士 |
每件行李(擺放在車廂內的輕便行李除外) | $4.5(↓10%) | $3.5(↓14%) | $3.5(↓14%) |
傷殘人士賴以行動的輪椅及拐杖 | 免費 | 免費 | 免費 |
每隻鳥獸 | $4.5 (↓10%) | $3.5(↓14%) | $3.5(↓14%) |
每程電召預約服務 | $4.5 (↓10%) | $3.5(↓14%) | $3.5(↓14%) |
19. 我們亦建議,當的士收費劃一地調整後,的士司機、代表或看來是代表該司機行事的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吸引或致力吸引任何人,以誘使其使用車輛。至於乘客,亦不得向司機要求提供的士車費折扣的優惠。
定額收費
20. 除了調低收費外,我們亦建議可考慮定額收費的方式解決的士收費的爭議,例如在中環天星碼頭及機鐵站、尖沙咀天星碼頭、金鐘地鐵站等地至機場、迪士尼公園、海洋公園等地設定定額收費處,以讓市民及遊客選擇乘搭,避免車費上的爭拗。 修改法例 21 由於的士的收費受法例所規管,我們建議,政府修改<<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 附表5關於的士的指明收費率的部份,以落實所有的士收費向下調整的規定。 22. 我們亦建議修改該規例第40條,除禁止的士司機向任何人提供折扣外,也禁止乘客向司機提出折扣的要求。
民主黨 鄭家富
[1] 香港統計月刊, 2005年4月。 [2] 同上。 [3] 壹周刊, “拆解的士八折黨”, 2005年4月27日。